越通社河内——2月13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大厦就《国会关于试点实施旨在解决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活动中的瓶颈的若干政策的决议》(草案)提出意见。
根据政府的呈文,制定该决议的目的是提供法律依据,以积极、有效地推动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生产力,确保国家安全,改善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使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从而完成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目标,并实现越共十三大提出的2030年和2045年“双重目标”。
《决议》草案共4章20条,涵盖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两大内容。
草案的核心内容包括:赋予科研机构自主权,允许其在组织架构、人员、财务、专业领域等方面自主决策并承担相应责任;试行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适用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规范等。
在讨论过程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提交国会审议并决定试行解决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中的瓶颈的相关政策,从而将党的主张制度化,尤其是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科技创新突破发展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第57号决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对试点机制和政策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宪法规定,防范政策被利益集团“绑架”。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议上强调,要特别关注第57号决议中提出的紧迫性问题,做到“能早则早、抓紧抓实”,以满足当前需求。
对于已经成熟、切实可行的问题,应立即纳入决议并加快实施。尤其是那些具有突破性、能立即产生效果、能释放各种资源、带来广泛影响并直接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以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