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上,许多国会代表认可公共投资结构重组过程中所取得的初步结果,并提出多项解决措施,以便完成这项重要任务。
实施经济结构重组三年来,宏观经济保持了稳定,通货膨胀也得到了控制,经济增长速度得到维持,经济结构向正确方向调整等。在这一总体情况中,公共投资结构重组筹集了大量非公共部门资金,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国家预算投入更加集中,政府债券资金优先投向年内可完成的重要、紧迫项目,同时坚决取消低效项目。具体,2012年取消项目1288个、2013年220个和2014年42个。 在体制方面,三年来,关于公共投资管理的法律政策逐步出台。首先是2011年初的政府11号决议,然后是政府总理的1792号指示,为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做出贡献。特别是,国会刚通过的《公共投资法》,将成为公共投资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 越南 广平省国会代表黄登光表示:“2011年至2013年阶段,在公共投资管理方式方面,我们有了新的改变,旨在克服前期的急功近利思想和薄弱环节。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改变了投资分散,资金流失、浪费等现象。国家预算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制订了5年和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大幅减少,其债务基本受到控制。可以说,这是政府在管理、施政工作中作出的巨大努力。”然而,公共投资结构重组也存在很多问题,不单是调整实施政策,而是要面向公共投资活动的方向和目标。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部长裴光荣强调:“这些只是初步的成功。我们不能满足于此。实践要求我们做得更快,更好。为什么呢?若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就知道我们的经济体存在着质量不高问题,我们所期待的增长动力也有问题。现在已经到了革新增长模式和机制的时候了。”
公共投资管理法律政策正逐步颁行但仍未清晰、配套,今后要继续进行补充。越南北宁省国会代表阮仲长认为:“政府要及早颁发《公共投资法》实施细则。同时,为保障配套性,要尽快制定《规划法》、《国家预算法》(修正案)、中期投资指导议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模式规定,以取代政府总理2010年11月9日颁发关于按公私合作形式试点投资制度的71号决定。”作为资源有限的发展中国家,越南的投资结构要明确体现对重点领域的集中性和优先性。对工业、农业、高科技产业等能带动经济结构朝着现代化方向调整的产业的国家投资仍未满足当前需求。因此公共投资结构重组要考虑地区因素及重要行业和领域。换个说法就是要优先调整公共投资。 越南 广平省国会代表黄登光说:“要增加对贫困、常受自然灾害、气候变化影响且没有条件筹集私人资金发展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的省市和地区的投资。其次是优先投资农业领域,其中要注重农业结构重组项目。我建议向教育培训、卫生、科技、发展人力资源等领域优先增加公共投资。因为,那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有效推进公共投资结构重组的另一个重点任务是探索投资机制多样化,从私人部门筹集资金,鼓励私人参与投资基础设施和优势领域。
越南宁平省国会代表裴越芳认为:“在经济困难的背景下,财政收入有限,公共投资预算也捉襟见肘。因此,要进一步引进其他经济成分资金,包括外国投资。对于私人和企业投资的路桥项目,应允许其获得一定利润,这样国家就不需要投资。而国家资金要投向其他经济成分不愿投资的项目。我觉得应实行投资形式多样化,吸引所有经济成分参与投资,否则,经济就难以增长。”公共投资结构重组是经济结构重组的基本组成部分。因为它包含了经济转型的核心因素。因此,做好公共投资结构重组将有利于提高经济体的竞争力,同时给发展进程带来更好的效果。(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