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袭击派出所的恐怖分子 hinh anh 1头目阮卿。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胡志明市人民法院9月21日依照2015年《刑法》第113条规定以“针对人民政府的恐怖行为”的罪名开庭审理“越朝”组织的17名被告人。除了上述罪名,该案头目阮卿(生于1964年,常住同奈省壮奔县Trảng Bom)和其他三名被告人依照2015年《刑法》第305条规定以“非法制造、储存、买卖炸药”罪名受审。

这是“越朝”组织使用武装暴力和恐怖主义的方法来推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案件。“越朝”组织头目为吴文黄雄(别称吴雄),是流亡加拿大的反动派,1979年以“企图推翻政府”罪名曾被判处死刑(后来减为无期徒刑)。越境出国后,吴雄成立“越朝”组织,经常地使用社交网拉拢包括阮卿在内的其他人加入该组织。

吴雄将1.44亿越盾和600加拿大元转给阮卿。领到钱后,阮卿从阮忠直(生于1982年,常住得农省)购买5公斤炸药和20个雷管,以制造10个遥控引爆炸弹。其后,阮卿将2颗炸弹交给武黄南(生于1996年,常住胡志明市新平郡)和杨克明(生于1993年,常住清化省),并引导引爆方法。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袭击派出所的恐怖分子 hinh anh 2一审场景。图自越通社
 
2018年6月20日14时,武黄南和杨克明携带两个炸弹前往新平郡第12坊派出所。他们使用遥控器引爆炸弹,其后,他们上车逃至同奈省边和市的集合点,向阮卿汇报此事。

另外,阮卿向阮春方交给1颗炸弹,企图在同奈省边和市三协坊派出所引爆炸弹,但因为阮春方害怕,把炸弹扔到玲溪桥地区,爆炸阴谋不成。2018年6月23日,阮卿交给阮明晋3颗炸弹,企图在后江省公安厅和坚江省公安厅总部引爆炸弹。2018年7月5日2时,阮明晋和范陈风雨在后江省公安厅总部引发爆炸。其后,阮明晋向许黄英移交1颗炸弹,以袭击坚江省公安厅总部。然而,由于畏怯,许黄英将炸弹放在家附近的电线杆上。

2018年6月26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已逮捕阮卿和阮晋成(阮卿儿子--该案同伙)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后江省和坚江省公安力量逮捕阮明晋、范陈风雨和其他嫌疑人。

据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上述被告人行为特别严重,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直接侵犯国家安全,侵犯人民和社会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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