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省开庭审理一起组织他人非法入境越南案 涉案男子被判有期徒刑7年 hinh anh 1被告人阮功安在法庭上受审。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西宁省——8月11日,西宁省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阮功安组织他人非法入境越南一案。庭审结束后,法院判决阮功安有期徒刑7年并罚款1000万越盾。

西宁省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阮功安在木牌国际口岸当摩的司机。由于经常接送客户来往西南边境,阮功安认识了一名叫A.Tha的外国人。

当A.Tha提到组织他人非法入境越南以收费牟利一事时阮功安便同意了。

从2020年5月15日至20日,阮功安跟A.Tha勾结一共两次组织4名外国人从西南边境非法入境越南。

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5月15日20时许,A.Tha给阮功安打电话要求去接一名外国人,然后送往胡志明市,事办成之后可获得350美元的报酬。由于知道武文杰(26岁,住槟球县龙顺乡龙兴村)家在边境地区附近,阮功安就给武文杰打电话,租他帮助该名外国人通过边境小道非法入境越南。同日23时许,武文杰通过边境小道顺利将此人送到越南。到916旅馆附近时,武文杰将此人转交给阮功安,此人给阮功安350美元的报酬,阮功安便给武文杰250美元。其后,阮功安打电话租汽车将此人送到胡志明市并付出100万越盾,最后牟利130万越盾。

第二次,2020年5月20日20时许,A.Tha给阮功安打电话要求去接三人并送到胡志明市,事办成后每人给他350美元的报酬。阮功安继续雇佣武文杰通过边境小道将三人非法入境越南,到916旅馆附近转交给阮功安。2020年5月21日0时许,武文杰给阮功安打电话通知已到约定地点。阮功安骑摩托车到约定地点收“货”。

在这里,三名外国人Ming Dong Dong (1985年出生,护照编码:ED1390168,住在江苏省)、Chen Pan(1989年出生,护照编码:EG8777452,住在浙江省)和Wen Han Quan (1994年出生,护照编码:EH3183383,住在广东省)给阮功安1200美元的报酬。阮功安给武文杰800美元,其余400美元归属阮功安。其后,阮功安给陈明闽打电话要求将该三人送到胡志明市。到2020年5月21日0时20分许,陈明敏没来得及到约定地点,阮功安和三名外国人被职能力量当场抓获。阮功安已承认其犯罪行为。

西宁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指出,阮功安的行为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直接影响到国家出入境管理工作,因此必须受到严厉惩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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