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指出,目前,环境污染给世界各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面对这一挑战,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迫切,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以自己的职能与任务,法院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日益扮演重要的角色。
张和平强调,越南2013年《宪法》中拥有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越南2014年《环境保护法》比2005年《环境保护法》相比增加了许多新规定,成为了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法律工具。
为期两天的本届会议期间,与会代表集中就东盟各国法院在环境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雅加达共同愿景宣言》及《河内行动计划》,确保当地居民权利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平衡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
另一方面,与会代表同时就森林砍伐、非法贩运和开发木材及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犯罪等问题交换意见。(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