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于2022年6月6日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非常会议,审查和处分越共中央委员、河内市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前科技部长朱玉英,和越共中央委员、党组书记、卫生部长阮青龙。
在审查越南中央政治局的建议之后,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内容、性质、后果和原因,按照越南共产党关于处置违纪党员的规定,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给予朱玉英和阮青龙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前,2022年6月4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政治局、书记处会议, 讨论决定对科学技术部和卫生部党组(任期2016~2021)以及越共中央委员、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前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前科学技术部部长朱玉英;越共中央委员、卫生部党组书记、卫生部部长阮青龙;科学技术部党委委员、副部长范功昨给予违纪处分。
在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之后,政治局和书记处认为:
科学技术部党组(任期2016~2021)和卫生部党组(任期2016~2021)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朱玉英、阮青龙、范功昨等同志在政治、品德、作风上衰退,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违反党员十九严禁规定以及先锋模范责任制;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并造成国家财政重大损失和浪费,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引发社会不满;对党组织、科学技术部和卫生部的信誉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违反内容、性质、程度和原因,按照党关于党组织和党员违规处置规定,政治局决定对科学技术部党组(任期2016~2021)、卫生部党组(任期2016~2021)给予警告处分,对范功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局建议中央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朱玉英和阮青龙给予违纪处分,并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 (完)
在审查越南中央政治局的建议之后,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内容、性质、后果和原因,按照越南共产党关于处置违纪党员的规定,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给予朱玉英和阮青龙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前,2022年6月4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政治局、书记处会议, 讨论决定对科学技术部和卫生部党组(任期2016~2021)以及越共中央委员、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前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前科学技术部部长朱玉英;越共中央委员、卫生部党组书记、卫生部部长阮青龙;科学技术部党委委员、副部长范功昨给予违纪处分。
在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之后,政治局和书记处认为:
科学技术部党组(任期2016~2021)和卫生部党组(任期2016~2021)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朱玉英、阮青龙、范功昨等同志在政治、品德、作风上衰退,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违反党员十九严禁规定以及先锋模范责任制;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并造成国家财政重大损失和浪费,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引发社会不满;对党组织、科学技术部和卫生部的信誉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违反内容、性质、程度和原因,按照党关于党组织和党员违规处置规定,政治局决定对科学技术部党组(任期2016~2021)、卫生部党组(任期2016~2021)给予警告处分,对范功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局建议中央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朱玉英和阮青龙给予违纪处分,并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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