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成刚和黎文福被开除党籍

2021年4月7日,越共中央书记处在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的主持下召开了会议,讨论违纪党员——原胡志明市市委委员、胡志明市党委党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必成刚和原富安省省委委员、原党组书记、原富安省人民法院院长黎文福的党纪处分问题。
 必成刚和黎文福被开除党籍 ảnh 1必成刚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21年4月7日,越共中央书记处在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的主持下召开了会议,讨论违纪党员——原胡志明市市委委员、胡志明市党委党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必成刚和原富安省省委委员、原党组书记、原富安省人民法院院长黎文福的党纪处分问题。

 书记处表示,在担任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常委副书记期间,必成刚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制度和党、国家的各项规定,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被胡志明市公安起诉并以“违反国家资产管理利用规定造成损失和浪费”为由进行拘留。

 黎文福作为富安省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富安省法院院长已违反了党员的禁令,违反财政管理原则造成严重后果,挪用国家公款,被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必成刚和黎文福的违法违规行为十分严重,引发了党员和人民的不满,损害了党组织的信誉。书记处按照政治局的第102号决定,对必成刚和黎文福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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