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宁顺省 ——宁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国南23日签发决定,成立宁顺核电站项目指导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以在该省职权范围内促进宁顺核电站项目建设。
指导委员会主席为宁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国南,常务副主席为宁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郑明皇;副主席为宁顺省工贸厅厅长。
指导委员会每三个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委员会主席的要求举行会议。
宁顺省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根据政府总理的意见,宁顺核电站项目将在5年内建成。对于宁顺省来说,当前任务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核电站的认识,从而助力项目落地。
宁顺省委宣教部常务副部长阮文梅表示,在宁顺核电站项目重启政策出台后,宣教部颁布了第3188号公文(3188-CV/BTGTU)征求民意并进行民意调查。据对2000人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2%的民众表示知道核电站项目重启政策,并对该政策表示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