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越南工贸部部长武辉煌及其同案犯:武辉煌被判有期徒刑11年 hinh anh 1原越南工贸部部长武辉煌被判有期徒刑11年。越通社发

 

越通社河内——经过1周议案审理,429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在越南工贸部和胡志明市发生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案作出判决。

根据判决,河内市人民法院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为由判处原越南工贸部部长武辉煌(生于1953年)有期徒刑11年,判处原工贸部轻工业司司长潘志勇(生于1957年)有期徒刑9年。

其他8名被告人因犯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罪名被判有期徒刑30个月至6年和6个月。

根据一审法院的起诉书,武辉煌及其同案犯故意违反了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及土地管理规定,擅自将二征夫人路2-4-6号土地的国有使用权转换为私有财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超过2.7万亿越盾。

武辉煌于20078月至20164月担任越南工贸部长。

2011年和2012年,政府发布决议,要求各部门、国有企业停止在主要业务之外领域开展投资,尤其是在房地产和金融等领域的投资。

按计划,国有企业Sabeco公司在胡志明市二征夫人路总面积6000平方米的2-4-6号土地6星级酒店建设项目,虽然该公司无法安排转换使用目的的资金(1.2万亿越盾),但武辉煌仍决定对项目进行投资,无视政府的决议。

武辉煌指示胡氏金钗(原工贸部副部长)和潘志勇(原轻工业司司长)签署多项文件,要求Sabeco人员使用其权限和 Sabeco的资金与私人公司注资建立Sabeco Pearl公司,以实施房地产项目。

检察院指出,武辉煌及其同案犯的违规行为必须严惩,以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 但审判委员会也将考虑到武辉煌的从轻处罚情节,如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积极配合,认真承认罪行,没有前科,在职期间曾经获得许多勋章和奖状等。(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