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于2025年1月21日签发了第198号决定,批准北江省双梅-义忠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主张。
据决定,副总理批准投资主张,同时批准项目投资方为北江-河内工业区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项目设在北江市多梅坊和双梅乡以及越安市义忠乡。
项目占地197.1公顷,投资资金2.806亿多越盾,其中投资方的资金4346.6亿越盾。项目期限50年(自交付土地、租赁土地和进行土地使用目的转换之日算起)。
陈红河副总理责成北江省人民委员会指导该省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在投资许可证中明确规定项目实施进度,但自交付土地、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目的转换的决定颁布之日起不超过30个月。
计划与投资部对投资项目审定工作负责并按照有关投资的法律规定和有关法律对工业区进行管理。
各有关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项目投资主张的审定事项负责。
北江省人民委员会负责确保项目名列该省规划(2021-2030年,远期至2050年)中土地分配和划分方案中。按照获批的北江省规划对双梅-义忠工业区剩下的7.07公顷已规划的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开展制定和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土地使用目的转换和土地租赁等方案,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符合职能机关所批准关于项目面积规模、地点和实施进度等内容的文件;确保无项目实施地点利用纠纷和起诉等等。
北江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该省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和有关机关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确保符合文化遗产价值保护和弘扬要求以及文遗产法中各规定的条件;履行投资注册机构对投资项目的监察和评估责任等。
投资方北江-河内工业区基础设施投资股份公司对项目档案内容和发给职能国家机关的文件的合法性、正确性和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按照该决定实施项目中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所批准的双梅-义忠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对基础设施结构系统进行投资;按照投资法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费用等负全部责任。此外还需要按规定履行环保责任等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