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因涉嫌利用社交网络宣传反对国家罪获刑

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因涉嫌“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罪被芹苴市宁侨郡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因涉嫌利用社交网络宣传反对国家罪获刑 ảnh 1 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芹苴市 ——前芹苴大学教师范春豪因涉嫌“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罪被芹苴市宁侨郡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范春豪1965年出生,朔庄人,居住于芹苴市宁侨郡,硕士学位。

审判委员会认定,范春豪是具有高学历的人,使用脸书(Facebook)个人账号在社交网络上分享负面信息,发布有关歪曲党和国家的政策主张的帖子,侵犯了他人的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此前2019年6月,宁侨郡人民法院以“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罪判处郭阮英科(宁侨郡安居坊人)有期徒刑半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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