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投资法》正式生效将利于加快投资资金到位进度 hinh a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公共投资法》(修正案)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据计划与投资部副部长陈国方,新的法律已解决了2014年公共投资法存在的不足。

《公共投资法》(修正案)共有6章,101条,其中明细规定关于国家对公共投资的管理、公共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与公共投资活动有关的 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公共投资法》(修正案)明确划分与公共投资活动有关的个人和组织的职责,更加利于资金计划制定、交付和调整工作,公共投资资金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工作有改善。

《公共投资法》(修正案)出台旨在继续朝着与有关法律对接的方向完善关于公共投资的体制和法律,加大对公共投资活动和投资资金的管理,继续处理投资分散的现状。有助于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计划和规划中的目标和定向提高投资效果。

《公共投资法》(修正案)将为提高公共投资管理中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对公共投资活动、公共投资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活动打下重要法律基础。

陈国方强调,解决实施公共投资法中最大的障碍就是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投资资金来源审定分级和资金平衡调控能力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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