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将8000亿越盾入股大洋股份商业银行案二审19日开庭

6月19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将公开开庭审理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VN)将8000亿越盾入股大洋股份商业银行(OceanBank)一案。
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将8000亿越盾入股大洋股份商业银行案二审19日开庭 ảnh 1资料图:一审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9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将公开开庭审理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VN)将8000亿越盾入股大洋股份商业银行(OceanBank)一案。

预计,此案二审将于2018年6月19日至25日举行,各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见证人、鉴定人、此案利益和义务相关者等出庭。

河内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之后,所有7名被告人丁罗升(生于1960年,原PVN董事长)、阮春山(生于1962年,原PVN副总经理)、武庆长(生于1954年,原PVN董事会成员)、阮清廉(生于1955年,原PVN董事会成员)、潘廷德(生于1960年,PVN董事会成员)、阮春胜(生于1955年,原PVN董事会成员)和宁文琼(生于1958年,原PVN会计长兼财务会计部主任)均对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

被告人丁罗升针对一审判决中全部内容提出上诉,他提议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其罪名、刑罚和民事责任。

被告人阮春山对一审判决中民事责任内容进行上诉,希望此案二审法院对其免除向PVN赔偿150亿越盾的民事责任。

被告人潘廷德对一审判决中部分内容上诉,提议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其减轻刑罚。

被告人阮清廉提议二审法院减轻其刑事责任以及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2018年3月19日至29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法院对犯下“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的7名被告人的判决如下:

丁罗升被判有期徒刑18年,阮春山被判有期徒刑30个月,武庆长被判有期徒刑5年,阮春胜被判有期徒刑22个月,阮清廉被判监外有期徒刑20个月,潘廷德被判监外有期徒刑15个月。

宁文琼因犯下“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和“滥用职权侵占他人财产罪”两个罪名分别被判有期徒刑7年和16年。

此外,根据犯罪行为的程度和性质,法院已明确每个被告的民事责任。要求被告人需赔偿经济损失。具体,丁罗升赔偿6000亿越盾,宁文琼赔偿1000亿越盾,武庆长赔偿400亿越盾。剩下的四名被告人各赔偿150亿越盾。(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会议现场。图自越通社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着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12月2日,根据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越南国会就《关于为人民健康保护、照护与提升工作创造突破的机制和政策决议草案》;2026-2035年人口、健康照护与国家发展目标计划投资主张以及2026-2035年教育与培训现代化及质量提升国家目标计划投资主张等内容展开讨论。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左二)和政府总理范明政(右一)欢迎哈桑纳尔·博尔基亚苏丹及文莱高级代表团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为文莱苏丹举行欢迎晚宴

12月1日晚,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在国际会议中心主持国宴,欢迎应邀于11月30日至12月2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的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哈桑纳尔·博尔基亚及文莱高级代表团。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宴会。

2025年10月25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图自越通社

越南领导人就老挝国庆50周年致贺电

值此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庆50周年(197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2 日)之际,2025 年 12 月 1 日,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家主席、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联合向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国家主席、国会、政府和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委员会致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