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光主持召开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2月15日,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4次会议在河内召开。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陈大光主持会议。
陈大光主持召开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ảnh 1陈大光主持召开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2月15日,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第4次会议在河内召开。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陈大光主持会议。

会上,各位代表就2017年司法改革工作总结报告草案提出建议,对指导委员会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越南律师协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展关于公平指数考察和司法指数制定的项目成果;关于民事、行政案件和解、对话工作等问题展开讨论。

陈大光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已认真落实越共十二大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战略落到实处”的政策主张,全面促进党和国家有关司法改革的各项主张、路线体制化,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为人民群众行使权力和义务创造便利。

陈大光主持召开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ảnh 2 陈大光主持召开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关于2018年工作计划,陈大光建议指导委员会根据中央政治局和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每3个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

关于越南律师协会党委的建议,陈大光强调,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高度评价越南律师协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处合作开展的公平指数考察项目。公平指数考察涉及诸多部门和领域,是较为复杂的新问题,因此,律师协会应再三考虑指导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建议,征求有关部门、科学家的意见及国外的成功经验,以制定一套符合实情的标准体系。(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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