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长助理范生朱(中)主持研讨会。(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29日,越南外交部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处在河内联合举行研讨会,就越南通过的
普遍定期审议(UPR)第二轮审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越南外交部部长助理范生朱表示,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积极一员,越南一直重视并充分落实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中的各项承诺和义务。越南各有关部委行业积极主动将越南通过的普遍定期审议第二轮审议各项建议落到实处。
范生朱强调,已经进入第三轮审议的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最成功最有效的机制,该机制在全球范围内为促进和保护人权作出巨大贡献。
联合国常驻越南协调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首席代表卡玛勒·马特拉(Kamal Malhotra)高度评价越南与联合国有关机构为开展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紧密配合与合作。
外交部国际组织司副司长黄氏青娥在研讨会上介绍越南普遍定期审议第二轮审议机制中各建议的开展落实情况。据悉,对越南人权状况进行审议的普遍定期审议第二轮审议于2014年2月5日举行,106个国家代表发表意见,其中高度评价越南2009年以来在人权保护工作的政策、努力以及取得的成就,同时提出227条建议,越南接受182条建议。
上述182条建议内容围绕人权法律体系改革;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领域上进一步促进并保护人权;弱势群体权利保护;人权教育宣传、有关人权的国际合作等问题。
从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31日,越南已开展147条建议,工作完成率达80.7%。
2014~2016年间,越南出台有关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符合2013年《宪法》和越南参与的国际公约的数十项重要法律。人均收入从2013年的1900美元提升至2016年的2215美元;新农村建设达标乡镇占25.05%;社会民生得到保障,自然灾害救灾善后工作及时有效展开,2020年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国家战略得到大力开展。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的参与度日益提升。人民群众容易享受互联网服务(目前越南网民占全国总人口的52%),因此确保其言论自由权。各宗教组织的活动获得合理便利的条件等。此外,越南还针对性别平等、高龄老人、儿童、少数民族和山区同胞等开展国家行动计划,进而确保弱势群体的权利。
越南积极参加各国际公约,如《禁止酷刑公约》(CAT)、《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UNCRPD)等,越南成为联合国有关人权的9项重要公约中7项的缔约国。此外,越南成功担任联合国经社理事会(ECOSOC)2016-2018年任期理事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委员会2015-2019年任期委员等,并以负责任精神积极参加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等。(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