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2月2日至9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何金玉先生率领越南跨部代表团赴瑞士日内瓦,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UPR)。
普遍定期审议 是人权理事会跨政府的新机制,对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的人权纪录进行审议。 按照客观、高度透明、非选择性、具有建设性、非对抗性、非政治化的工作原则运作,其目标是为各国提供一个分享促进和保护人权良好做法和经验的平台。
审查制度会根据三份基本文件作出审查,包括由相关国家提供的国家报告(不超过20页),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编辑的资料和各国家人权机构、非政府组织、研究院及相关人权推动者的报告的撮要。
越南于2013年10月31日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秘书处提交国家人权报告。按计划,2014年2月5 日在日内瓦,普遍定期审议第二轮审议将对越南人权状况进行审议,并于2014年2月7日将通过审议结果。
参加普遍定期审议第二轮审议的越南代表团重点介绍越南在全面改革事业中关于人权的政策、所做出的努力及所取得的成就,发挥民主,确保人权等;促进外交,与世界各国包括与越南仍存在分歧的国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愿与各国分享有关确保人权的经验等。
越南于2009年5月首次参加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目前受到了123个建议,其中接受96个。未接受建议主要原因在于不符合越南特殊条件。对于实现所接受的建议,越南政府总理交给越南17个部门行业和政府相关机构落实处理。(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