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把越南建设成为海洋强国

6月8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出席在越南南定省海后县盛隆海洋旅游区举行的2016年越南海洋岛屿周和6·8世界海洋日纪念集会活动。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把越南建设成为海洋强国 ảnh 1阮春福总理在集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南定省——6月8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出席在越南南定省海后县盛隆海洋旅游区举行的2016年越南海洋岛屿周和6·8世界海洋日纪念集会活动。

按惯例,每年6月1日至8日我国在全国各地举行越南海洋岛屿周活动,旨在提高各阶层人民、国家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关于海洋岛屿在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的意识。

2016年越南海洋岛屿周发出“致力于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寄语,呼吁保护和可持续开发海洋资源,提高各阶层人民对海洋的责任意识。

阮春福总理在集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海洋是越南神圣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充分发挥民族力量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维护祖国海洋岛屿主权。

为了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阮春福总理建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团结协作、在国际法基础上坚决维护祖国海洋岛屿神圣主权和国家利益。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海洋资源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力争至2020年实现海洋和沿海经济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3-55%和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0%的目标。

阮春福总理建议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海洋岛屿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主权、国家安全各项战略计划;动员所有力量和资源促进海洋经济发展;鼓励组织和个人加大投资力度,应用先进技术来开发海洋资源、维护海洋环境。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海岛地区群众生活水平,为人民放心出海捕捞、发展海洋经济创造便利条件。

阮春福总理强调,维护海洋环境是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因此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同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核查所有往海里排放废物的企业,确保全部企业全面、认真执行有关环保规定,严格处置违法违规的个人和组织。

阮春福总理强调,越南支持东海受益国采取切实行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航海与飞越安全、自由和海洋环境。越南坚决要求有关各方通过和平方式处理分歧、解决争议,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全面且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尊重外交和法律协商进程;增进政治互信;坚持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推进实质性谈判以尽早签署“东海行为准则”(COC)。

阮春福总理强调,我们应携手努力维护东海和平与稳定,这是确保越南发展成为海洋强国、实现海洋致富梦的前提条件。(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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