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讨论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和资源

10月23日下午,按照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议程,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就《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存在不同意见的部分内容进行讨论。

国会代表阮海勇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国会代表阮海勇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0月23日下午,按照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议程,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就《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存在不同意见的部分内容进行讨论。

国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阮得荣先生表示,经收纳意见并梳理修改后,提交国会本次会议审议的《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共9章、100条,比提交第七次会议的原草案减少2条。

越南国会副主席阮氏青女士主持会议时表示,这是一项内容大、专业性强、社会价值高、主题广泛、受直接影响的对象众多并收到全国选民和国会代表关注的法律草案。

会上,部分代表对文化遗产保护基金表示关注。大多数意见认为,设立文化遗产保护基金是非常有必要的,意在支持国家预算尚不能满足的文化遗产保护、修缮和修复活动的资金需求。该基金将为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价值——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做出贡献。

来自奠边省代表释德善上座强调,为了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基金有效运作,需要有具体的机制和政策,例如:对组织和个人的免征税和免收费,以吸引社会化资源。此外,基金的管理、运营和使用过程需要公开和透明,以建立捐助者的信任。该基金需要与国家文化遗产委员会和专家在实施遗迹保护、修缮和修复活动中保持密切配合,旨在最大限度地保存遗迹的原始价值。(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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