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13年《宪法》实施10周年:多项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和国际法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于10月16日举行“2013年《宪法》实施十年”的学术研讨会。
越南2013年《宪法》实施10周年:多项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和国际法 ảnh 1胡志明市法律大学于10月16日举行“2013年《宪法》实施十年”的学术研讨会。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于10月16日举行“2013年《宪法》实施十年”的学术研讨会。

行内专家在研讨会上强调,2013年《宪法》实施10年的实践表明,其中许多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和国际法。

具体的是,人权和公民权利限制原则是2013年《宪法》中最突出的内容之一,这一原则不仅体现了越南国家对人权问题的关注,而且也体现了越南的民主程度以及越南法律与国际法的兼容性。国际人权法。该原则要求: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权利限制,限制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和社区的特别价值。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行政与国家法学院讲师阮梅英硕士表示,2013年《宪法》是越南第一部正式将此内容确立为宪法原则的宪法。其中第14条第2款规定,“人权、公民权利只有在国防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社会道德、公共卫生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受限制”。该原则确定了国家机构实施的权利限制措施的合宪性的界限。

阮梅英指出,2013年《宪法》规定,对人权和公民权利的限制必须是为了保护更大的价值,包括“国防、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社会道德和公共卫生”。这些限制措施只有在有必要保护社区、社会的价值和共同利益或国家存亡才能由国家主管机构采取。

目前,国际法限制基本权利的理由中,“保护公共秩序(public order)”是最为普遍的根据之一。因此,以确保“公共秩序”为目的权利限制得到了许多有关人权的国际文件的认可。 《世界人权宣言》(UDHR)第 29 条承认,在民主社会中,为了“满足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公正要求”,个人权利可能受到限制。由此可见,2013年《宪法》关于人权和公民权利限制原则符合国际法和客观实际。

越南2013年《宪法》实施10周年:多项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和国际法 ảnh 2原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陈玉唐教授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另一方面,原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陈玉唐教授谈及2013年《宪法》中国家权力的行使问题时表示,2013年《宪法》首次将控制国家权力问题宪法化。其中,国家权力除了分配和协调外,还对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利的行使进行控制。(完)

越通社

更多

阮新疆大将向老挝国防部集体和个人授予越南国家独立勋章。图自越通社

越老特殊关系持续巩固并日益发展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大将在对老挝进行正式访问期间,于4月23日上午出席了越南国家授予老挝国防部集体和个人独立勋章的颁发仪式。

南驻奥地利共和国大使武黎泰皇与奥地利和平中心主任托比亚斯·朗亲切握手。图自越通社

奥地利与越南合作提升联合国维和力量能力

越通社驻欧洲记者报道,当地时间4月23日,越南驻奥地利共和国大使武黎泰皇在维也纳与奥地利和平中心主任托比亚斯·朗(Tobias Lang)举行工作会谈,旨在加强越奥两国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人力培训及能力建设领域的合作。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韩国总统李在明举行会谈。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韩国总统李在明举行会谈

双方强调在当前新形势下落实经济互联互通战略愿景,共同努力实现到203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500亿美元的目标;承诺继续提供贸易便利,互为对方商品开放进出口市场;支持越南企业加入韩国的生产供应链,助力越南建设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

东盟11个成员国及俄罗斯的外交部副部长、高级官员合影。图自越南外交部

东盟与俄罗斯积极筹备建立关系35周年纪念峰会

4月20日至21日,第22届东盟—俄罗斯高官会(SOM)在俄罗斯联邦喀山市举行。来自东盟11个成员国及俄罗斯的外交部副部长、高级官员出席会议。越南外交部副部长、东盟-越南高官会代表团团长邓黄江率团参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政府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图自越南人民军报

越南与亚美尼亚深化防务合作

4月22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政府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在河内会见了亚美尼亚驻越南大使苏伦·巴格达萨良(Suren Baghdasar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