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13年《宪法》实施10周年:多项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和国际法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于10月16日举行“2013年《宪法》实施十年”的学术研讨会。
越南2013年《宪法》实施10周年:多项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和国际法 ảnh 1胡志明市法律大学于10月16日举行“2013年《宪法》实施十年”的学术研讨会。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于10月16日举行“2013年《宪法》实施十年”的学术研讨会。

行内专家在研讨会上强调,2013年《宪法》实施10年的实践表明,其中许多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和国际法。

具体的是,人权和公民权利限制原则是2013年《宪法》中最突出的内容之一,这一原则不仅体现了越南国家对人权问题的关注,而且也体现了越南的民主程度以及越南法律与国际法的兼容性。国际人权法。该原则要求: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权利限制,限制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和社区的特别价值。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行政与国家法学院讲师阮梅英硕士表示,2013年《宪法》是越南第一部正式将此内容确立为宪法原则的宪法。其中第14条第2款规定,“人权、公民权利只有在国防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社会道德、公共卫生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受限制”。该原则确定了国家机构实施的权利限制措施的合宪性的界限。

阮梅英指出,2013年《宪法》规定,对人权和公民权利的限制必须是为了保护更大的价值,包括“国防、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社会道德和公共卫生”。这些限制措施只有在有必要保护社区、社会的价值和共同利益或国家存亡才能由国家主管机构采取。

目前,国际法限制基本权利的理由中,“保护公共秩序(public order)”是最为普遍的根据之一。因此,以确保“公共秩序”为目的权利限制得到了许多有关人权的国际文件的认可。 《世界人权宣言》(UDHR)第 29 条承认,在民主社会中,为了“满足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公正要求”,个人权利可能受到限制。由此可见,2013年《宪法》关于人权和公民权利限制原则符合国际法和客观实际。

越南2013年《宪法》实施10周年:多项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和国际法 ảnh 2原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陈玉唐教授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另一方面,原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陈玉唐教授谈及2013年《宪法》中国家权力的行使问题时表示,2013年《宪法》首次将控制国家权力问题宪法化。其中,国家权力除了分配和协调外,还对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利的行使进行控制。(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南驻俄罗斯大使邓明魁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市外交委员会主任叶夫根尼·格里戈里耶夫。图自越通社

推动越俄关系的新动力

据越通社驻莫斯科记者报道,2月17日下午,越南驻俄罗斯大使邓明魁在丙午马年新春之际亲切会见了俄罗斯圣彼得堡市外交委员会主任叶夫根尼·格里戈里耶夫。

越南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团长阮氏云英大使。图自越通社

越南建议UNESCO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

据越通社驻巴黎记者报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简称《2005年公约》)政府间委员会第19次会议于2月17日在法国巴黎教科文组织总部开幕。数百名代表出席会议,其中包括各国部长、大使、公约成员国代表以及教科文组织秘书处领导。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2026丙午年新春贺词

值此2026丙午年春节之际,正值新旧交替、辞旧迎新的神圣除夕时刻,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全国人民、全体同志、战士们以及海外的所有越南侨胞致以最诚挚的新年祝福。

国家主席梁强在67号房上香缅怀胡志明主席。图自越通社

国家主席梁强在67号房和北部府上香缅怀胡志明主席

在喜迎2026丙午年新春的欢快气氛中,2月16日晚(农历腊月二十九),在辞旧迎新的神圣交替时刻,国家主席梁强前往设在主席府胡志明主席遗迹区67号房,以及位于黎石路2号的国家主席府办公驻地——北部府上香缅怀胡志明主席。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率领中央工作代表团前往李太祖皇帝像前上香。图自越通社

苏林总书记看望慰问河内市党委、政府和人民并致以新春祝福

在全国洋溢着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中,2月16日晚(即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九),在辞旧迎新的神圣时刻到来之前,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率领中央工作代表团前往李太祖皇帝像前上香;随后前往河内市委驻地,看望慰问河内市党委、政府和人民并致以新春祝福。

苏林总书记在胡志明主席遗迹区。图自越通社

苏林总书记前往升龙皇城遗迹区与第67号房进香缅怀先贤

值此2026年丙午新春之际,在贺建党、迎新春的热烈氛围中,2月16日上午(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九)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前往河内升龙皇城遗迹区上香缅怀历代先帝及有功于国的先贤;随后前往设在主席府胡志明主席遗迹区的67号房进香,深切缅怀胡志明主席的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