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在河内举行

28日上午,第四次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在河内举行。本次会议对将提请国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法律草案进行讨论。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主持会议。
第四次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在河内举行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28日上午,第四次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在河内举行。本次会议对将提请国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法律草案进行讨论。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武文赏,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范廷镯,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中央经济部部长陈俊英等出席开幕式。

王廷惠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为了做好国会第六次会议准备工作,国会常委会决定召开第四次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对将提请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法律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

具体,本次会议将对提请第六次国会审议通过的8项法律草案继续讨论并提出意见,包括《土地法》(修正案)、《住房法》(修正案)、《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水资源法》(修正案)、《电信法》(修正案)、《公民身份证法》(修正案)、《维护基层安全秩序力量法》(修正案)、《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和保护法》(修正案)等草案。

在国会第五次会议结束后,国会有关机关已积极研究、吸纳国会代表的意见,举行多样研讨会、座谈会,继续征集有关机关和组织、专家等的意见,尽快同政府配合吸纳、梳理和完善各项法律草案。截至目前,国会常委会已在今年7月和8月举行的会议上对这些法案提出意见。
第四次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在河内举行 ảnh 2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王廷惠强调,此次是任期初至今对最多法律草案提出意见的一次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同时指出,这些法案都是重要的、颇受舆论和社会代表的关注、拥有许多新规定、受影响对象范围广、部分内容仍存在异议,需继续认真讨论的法案。

王廷惠建议与会代表集中核查和讨论所提及的法案,特别关注对各大的、重要的问题、仍存在异议的内容提出意见,从而研究、分析、考虑选择最佳方案。

王廷惠表示,在国会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国会常委会将继续听取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关将同起草机关、有关机关保持配合,继续提请国会常委会提出意见。

为了确保会议的效果,王廷惠建议代表们发挥对选民和国家的责任精神,参加各场会议,争取时间研究,与起草机关、审查机关交换意见,对各项法案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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