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马来西亚建交50周年:推动两国地方间合作模式

越通社驻吉隆坡记者报道,值此越南与马来西亚建交50周年之际,8月8日,马来西亚与越南友好协会正式公布了两国首个地方间合作模式,即越南胡志明市与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之间的合作。
越南与马来西亚建交50周年:推动两国地方间合作模式 ảnh 1出席公布仪式的代表。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通社驻吉隆坡记者报道,值此越南与马来西亚建交50周年之际,8月8日,马来西亚与越南友好协会正式公布了两国首个地方间合作模式,即越南胡志明市与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之间的合作。

马越友好协会主席陈氏庄在公布仪式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胡志明市与怡保市之间的“友好城市”合作模式不仅有助于推动双方的文化交流,而且还为加强越马两国经济与外交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该合作还有助于增进两国之间的互相了解,造福两国人民并为两国人民架起了沟通交往的桥梁。陈氏庄表示,两市之间的合作模式将是两国关系中的重要进展,同时也是缩短两国之间的文化差距和为推动各自的旅游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良好机会。

主持公布仪式的马来西亚全国工商总会主席兼马越友好协会商务委员会主任HambaliMukhlas突出强调了“友好城市”合作模式中的主要合作内容。该模式旨在实现推动越马两国在文化经济、社会和外交等领域合作的目标。同时还面向两国的共同利益,推动两国地方间的强劲双边关系以及民间交往力度。

借此机会,Hambali Mukhlas先生补充说,越马友好协会正在尽快实施并预计在本年内完成设在马来西亚名为“越南屋”(Vietnam House)的合作模式。

“越南屋”将作为个文化-外交中心,旨在介绍越南的历史、旅游、美食、传统手工艺和各种表演活动,同时也是举办越南外交官员与各国代表之间的会晤和交流活动以及各场交易会、投资研讨会、商业对接会等的地方,旨在促进经贸合作与投资,介绍越南的经济潜力和吸引外国投资来源。

陈氏庄女士认为,“越南屋”将成为让马来西亚人民和游客了解和体验越南的传统文化、特色艺术和丰富美食的良好空间,同时还有助于推动双边经贸项目的实施并深化两国长期悠久的友好情谊。(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总部会见瑞典驻越南大使约翰·恩迪西 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会见瑞典驻越大使及SYRE集团总裁

1月30日晚,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总部会见了瑞典驻越南大使约翰·恩迪西(Johan Ndisi)及瑞典H&M集团旗下全球循环纺织品解决方案公司SYRE总裁丹尼斯·诺贝柳斯(Dennis Nobelius)。

会谈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特使刘海星举行会谈

刘海星热烈祝贺越共十四大胜利召开,认为这是在越南新发展时期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会,并强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支持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为首的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越南人民胜利落实十四大决议,成功建设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

从决议到实践:越南继续成为增长与融入的亮点

从决议到实践:越南继续成为增长与融入的亮点

阿根廷东南亚研究中心(CESEA)协调员埃塞基耶尔·拉莫内达(Ezequiel Ramoneda)在越共十四大成功召开后,接受了越通社驻布宜诺斯艾利斯记者采访。他对越南在2025年取得的突出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并对越南在2026年以及未来五年在党的领导下的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

梁强向已故国家主席陈德良进香。图自越通社

国家主席梁强敬香缅怀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

在2026丙午年春节即将到来和越南共产党建党96周年(1930.2.3-2026.2.3)之际,越南国家主席梁强拜访了原党和国家领导人,上香缅怀已故的黎可漂总书记、阮富仲总书记、陈德良国家主席和陈大光国家主席。

阮新疆大将会见澳大利亚皇家海军司令。图自人民军报

阮新疆大将会见澳大利亚皇家海军司令

1月30日上午,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务委员、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大将会见了澳大利亚舰队司令马克·哈蒙德(Mark Hammond)少将。

越共十四大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服务小组组长的感谢信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四大服务小组组长陈锦秀同志日前致信感谢各机关、单位、越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各分委员会成员,40年革新总结指导委员会,以及参与大会组织和服务工作的干部、党员、武装力量、公职人员、职员和劳动者。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握手。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

1月29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时已建议双方推动在政治外交、经济、安全防务、多边框架、海洋合作、科技与创新等领域的合作,并希望欧盟支持越南发展可持续渔业,逐步解除IUU“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