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7月31日签发了关于加强采取价格监管措施的第679号通知(679/CĐ-TTg)。
通知指出,在基本商品和服务价格仍处于高位的背景下,越南政府、政府总理的物价调控指导委员会采取了多项措施,致力保持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定。其中包括及时提议国会常务委员会下调环保税,以降低成品油的价格。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平抑物价,政府总理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贯彻落实物价调控指导委员会主任的指示精神,密切跟踪市场变化,采取措施保障国内供需平衡,防止货物短缺、囤积居奇和不合理涨价现象。
对于受油价直接影响的客运、货运物流等行业,交通运输部长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配合,核查企业申报的价格,进而做出及时的调整,从严处理不合理涨价或不按规定收费的行为。
对于粮食食品、建材、住宿和旅游服务、教科书等受油价间接影响且关系到消费价格指数的基本商品和服务,政府总理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密切跟踪市场价格走势,掌握企业经营状况,以采取相应的管理和稳定物价措施;同时加强对物价相关法律实施的监督,严厉惩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领导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按职责分工,保障市场供需平衡,促进物价稳定。
对于由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各位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核查,根据市场价格走势做出合理的调整。
财政部长同计划投资部长、越南国家银行行长配合,促进市场价格分析预测,及时向政府、政府总理提供参谋意见,采取适当的价格管理措施,确保通胀率在4%区间。
信息传媒部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重点推进信息宣传工作,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从严处理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消费者不知所措、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
从现在到年底,价格监管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政府总理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强化工作指导,贯彻落实该通知的指导意见,决不能放松警惕,按照既定目标控制通货膨胀,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稳定宏观经济,促进增长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