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近日签发了关于在新冠疫情背景下为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扶助的第105号决议(105/NQ-CP),其中强调为外籍劳动者签发劳务许可创造便利条件。
第105号决议中提出的4个主要措施旨在直接为企业和劳动者纾困,“为专家和劳动者提供便利条件”。
为了为外籍劳动者赴越南工作创造便利条件,政府要求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在2021年9月份指导各省市灵活和适当放宽关于签发、延期劳务许可的相关规定和条件,从而适应新时期要求并确保防疫的绝对安全。
具体:一是,第152号决议(152/2020/NĐ-CP)第3条第3款a点规定,要求“外籍劳动者须拥有本科以上或其它同等学历,并在专业对口领域至少有3年的工作经验”,现放宽为“外籍劳动者须拥有本科以上或其它同等学历,并在可胜任工作要求领域至少有3年的工作经验”。
二是,第152号决议(152/2020/NĐ-CP)第3条第6款a点规定,要求“……在专业对口领域至少有3年的工作经验”,现放宽为“……在可胜任工作要求领域至少有3年的工作经验”。
三是,第152号决议(152/2020/NĐ-CP)第9条第4款b点规定:补充“证明信”这一专业术语,同时已获得的劳务许可将被视为证明专家和技术劳动者的工作许可申请材料:“按照第152号决议第3条第3和第4款规定证明专家和技术劳动者的证件包括:文凭、证书、证明信;外国机构、组织或企业出具的关于专家、技术劳动者的工作经验年限或已获签的劳务许可以证明工作经验的确认文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