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6月24日起,越南合作社银行将正式投入运营,其法定资金为为3万亿越盾(约合15亿美元),活动期限为99年。
据此,越南合作社银行将按照《信贷组织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处理中央人民信贷资金所有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银行和客户继续履行中央信贷资金与客户之前所签署的合同和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规进行修改、补充或终止合同和交易。
越南合作社银行将进行组织和个人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等业务活动。
越南合作社银行将进行存款、贷款等基本业务活动。此外,该银行还展开其他活动,如按照越南国家银行现行规定发行存款证、期票、票据、债券以及其他面值票证来调动国内外资本等业务。 (越通社-VNA)
越南人希望晚年生活自主,“银发经济”迎来新发展空间
宏利亚洲关怀(Manulife Asia Care)2026年对1000名越南人的调查显示,越南人预计晚年平均有10年需要他人照顾,13年需要经济支持。对于60岁以上人群,需要经济支持的时间更长,达15年,而需要照顾的时间为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