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6月24日起,越南合作社银行将正式投入运营,其法定资金为为3万亿越盾(约合15亿美元),活动期限为99年。
据此,越南合作社银行将按照《信贷组织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处理中央人民信贷资金所有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银行和客户继续履行中央信贷资金与客户之前所签署的合同和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规进行修改、补充或终止合同和交易。
越南合作社银行将进行组织和个人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等业务活动。
越南合作社银行将进行存款、贷款等基本业务活动。此外,该银行还展开其他活动,如按照越南国家银行现行规定发行存款证、期票、票据、债券以及其他面值票证来调动国内外资本等业务。 (越通社-VNA)
落实第10号决议:河内打造高质量外资投资生态体系
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外商投资经济的第10号决议(10-NQ/TW),河内市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深化行政改革,构建公开透明、现代高效的投资生态体系,着力吸引高质量外资,为首都实现快速、绿色、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