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捷克推动传统友谊与全面合作提质升级

多年来,越南-捷克传统友谊与合作关系一直得到高度重视与大力发展。两国在各个领域上的合作不断提质升级。捷克一如既往地将越南视为其在东南亚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通过越欧自贸协定(EVFTA)给予越南强有力的支持。
越南与捷克推动传统友谊与全面合作提质升级 ảnh 1捷克外交部长托马什·佩特日切克(右)会见越南驻捷克特命全权大使蔡春勇。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多年来,越南-捷克传统友谊与合作关系一直得到高度重视与大力发展。两国在各个领域上的合作不断提质升级。捷克一如既往地将越南视为其在东南亚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通过越欧自贸协定(EVFTA)给予越南强有力的支持。对越南来说,捷克是传统的朋友,也是越南进入中东欧和欧洲地区的桥梁。越欧自贸协定有助于提升越捷乃至越欧经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同时使其从中受益匪浅。

上述是越南驻捷克特命全权大使蔡春勇日前礼节性拜会捷克外交部长托马什·佩特日切克(Tomáš Petříček)时双方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越南与捷克推动传统友谊与全面合作提质升级 ảnh 2会见场景。图自越通社

会见中,托马什·佩特日切克对越捷传统友谊与全面合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给予好评;对越南政府和旅捷越南人在疫情初期通过赠送防疫口罩、医疗设备、援助物资、组织航班将捷克和欧洲公民送回国等方式向捷克提供及时有效地帮助致以真挚的感谢。

托马什·佩特日切克表示,捷克一如既往地视越南为其在东南亚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大力支持越南批准越欧自贸协定,认为该协定将给不仅越南-欧盟,而且越南与捷克两国带来诸多经济和贸易利益。

越南驻捷大使蔡春勇强调,越南将捷克视为其在中东欧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希望进一步厚植两国传统友谊并推动双方全面合作发展迈上更高水平。他希望在越欧自贸协定已生效实施的背景下,捷克企业积极赴越了解经营商机,特别是能源、机械制造、化学品、旅游、交通等捷克拥有优势的领域。(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黎明智(左)会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图自越通社

越南共产党代表团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黎明智14日下午在北京会见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

越南领导人向白俄罗斯新任总理亚历山大·图尔钦致贺电

两名原北江省领导人受警告处分

7月14日,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足签署了政府总理关于对原北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2016~2021年任期)给予处分的决定。

富国的帆船。图自越通社

富国加强水上交通秩序与安全保障工作

据富国特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吴明智介绍,落实政府总理2026年7月11日签发关于克服安江省富国特区发生特别严重水上交通事故的第47/CĐ-TTg号通知,富国特区已进一步加强国家管理工作,确保水上交通秩序与安全,提升从事水路运输的组织和个人守法意识。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要求全力破解发展瓶颈 奋力实现经济两位数增长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7月14日在河内主持召开2026年第二季度工作交班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聚焦破解体制机制瓶颈,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全力确保全年经济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同时持续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完善法律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吉约诺与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共同主持越印双边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度尼西亚就新阶段战略合作方向达成共识

据越通社驻雅加达记者报道,应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吉约诺(Sugiono)邀请,7月1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对印度尼西亚进行正式访问,并与苏吉约诺共同主持越印双边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代表两国政府签署《越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6—2030)》。

附图 图自越通社

📝时评:勿浪费时间 勿错过发展机遇

浪费远不止于金钱、财产或土地的流失。在新发展阶段,它还潜藏于每一个被延误的日子、每一项繁琐的程序、每一个进展迟缓的项目以及每一个稍纵即逝却未能把握的机遇之中。

在酷热难耐的高温条件下对墓地进行挖掘取样。图自越通社。

烈日风雨中,为无名烈士寻回姓名

在越南中部广义省,一场为无名烈士寻回姓名的行动正在持续展开。数百名干部、战士、法医和地方工作人员顶烈日、冒风雨,实施“500个昼夜”专项行动,通过采集生物样本、将烈士墓信息数字化,建立DNA鉴定基础数据库,帮助更多为国捐躯的英烈重获姓名、回归故里。

高台教信教群众在西宁圣座行礼。图自越通社

越南保障数字时代中的宗教自由权利

网络空间正成为人们能够以前所未有的便捷方式接触和参与宗教活动的渠道,但同时也对保障信仰自由权利以及在宗教领域中的国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在此背景下,越南《信仰宗教法》(修改版)首次为数字生态系统上的宗教活动建立了法律框架,标志着越南法律政策的一次重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