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欢迎各国在东海问题上符合国际法的立场

“越南欢迎各国在东海问题上符合国际法的立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调整近海和远洋所有活动的法律框架”。
越南欢迎各国在东海问题上符合国际法的立场 ảnh 1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欢迎各国在东海问题上符合国际法的立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调整近海和远洋所有活动的法律框架”。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于2020年9月16日在越南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就英国、法国、德国三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有关东海问题的照会一事答记者问时如是强调。

黎氏秋姮表示,“越南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且越南已多次阐明。越方认为各国在维护和促进东海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中拥有共同的愿望和目标。为了实施这一点,尊重海上法律秩序和全面、真诚、负责地实施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必要的事情”。
 
越南欢迎各国在东海问题上符合国际法的立场,越南已在第36届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和第53届东盟外交部长会议联合公报中明确了本国的立场,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调整近海和远洋所有活动的法律框架。

 本着上述精神,同东盟各国一样,越南希望包括东盟的伙伴在内的所有国家将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合作的环境作出努力;按照国际法的规定通过对话和其他的和平措施解决争端,为各国带来共同利益,符合地区各国和国际社会的愿望。越南再次重申为该进程作出积极且负责任的贡献的承诺。

最近, 菲律宾外交部长特奥多罗·洛辛(Teodoro Locsin Jr) 表示,菲律宾将在移交2020年东盟-中国协调员一职之前努力完成《东海行为准则》第二轮审读。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就此强调说:“恢复因新冠肺炎疫情而中断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磋商是东盟国家和中国的优先事项。越南对该优先事项有相同的看法,并希望同有关国家恢复《东海行为准则》谈判,面向达成一项优质、全面、高效、具有约束力且符合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完)
越通社

更多

双方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越老构建稳定、合作与发展的边界线

落实边境地区地方间外交活动计划,7月14日下午,越南奠边省那创(Na Sang)、芒查(Mường Chà)和西巴平(Si Pa Phìn)三乡领导与老挝丰沙里省芒买县(Mường Mày)代表团举行工作座谈。此举旨在为双方地方政府在国家管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保障边境地区国防安全等领域进行信息交流及经验分享创造良好机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黎明智(左)会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图自越通社

越南共产党代表团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黎明智14日下午在北京会见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

越南领导人向白俄罗斯新任总理亚历山大·图尔钦致贺电

两名原北江省领导人受警告处分

7月14日,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足签署了政府总理关于对原北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2016~2021年任期)给予处分的决定。

富国的帆船。图自越通社

富国加强水上交通秩序与安全保障工作

据富国特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吴明智介绍,落实政府总理2026年7月11日签发关于克服安江省富国特区发生特别严重水上交通事故的第47/CĐ-TTg号通知,富国特区已进一步加强国家管理工作,确保水上交通秩序与安全,提升从事水路运输的组织和个人守法意识。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要求全力破解发展瓶颈 奋力实现经济两位数增长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7月14日在河内主持召开2026年第二季度工作交班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聚焦破解体制机制瓶颈,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全力确保全年经济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同时持续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完善法律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吉约诺与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共同主持越印双边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度尼西亚就新阶段战略合作方向达成共识

据越通社驻雅加达记者报道,应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吉约诺(Sugiono)邀请,7月1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对印度尼西亚进行正式访问,并与苏吉约诺共同主持越印双边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代表两国政府签署《越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6—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