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平副总理: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假冒商品是无禁区的工作

7月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指导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同海防市领导和边防部队司令部就行政改革、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等工作情况举行工作会谈。
张和平副总理: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假冒商品是无禁区的工作 ảnh 1工作会谈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海防市——7月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指导委员会(第389号指委会)主任张和平同海防市领导和边防部队司令部就行政改革、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等工作情况举行工作会谈。

海防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松的报告显示,海防市一直被政府和内务部评价为有很多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的倡议和想法的地方。海防市行政改革工作领先全国,使该市取得积极成效:2016-2020年间地方生产总值(GRDP)年均增速达14.9%,比既定目标高出0.42倍,比全国平均增速高出1.2倍。2016-2020年吸引外资累计达96.6亿美元。人民、组织和企业对该市国家行政机关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指数在全国排名第二。2019年行政改革指数排名第四,省级竞争力指数排名第十等。

关于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工作,海防市第389号指委会积极主动采取配套措施和实施具体的行动计划,同个有关力量保持紧密配合。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该市处理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案1.4万起,缴获6260亿越盾上缴国库。

张和平副总理: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假冒商品是无禁区的工作 ảnh 2张和平副总理对海防市2011年以来行政改革工作取得的结果给予高度评价。图自越通社

张和平副总理对海防市2011年以来行政改革工作取得的结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市的方方面面都出现积极转变。张和平对海防市一直是行政改革工作中率先的地方之一表示认可。

张和平要求海防市人民委员会、国防部、边防部队司令部集中指导部分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按照2011-2020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计划进一步促进行政改革工作。与此同时,继续推出新的模式和倡议、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共其他省市参考和学习。张和平要求海防市将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工作视为经常性的重点任务,反走私和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是无禁区的工作。

在海防市期间,张和平一行对海防市边防部队指挥部和吴权郡一门式服务中心的行政改革和反走私、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等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出席联合国妇女署执行局年会。图自越通社

越南代表出席联合国妇女署执行局年会

6月23日至25日,联合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执行局年会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审议并讨论年度报告,对联合国妇女署《2022-2025年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开始启动《2026-2029年战略计划》。

推动越南与保加利亚的法律和司法合作

推动越南与保加利亚的法律和司法合作

6月22日,越南驻保加利亚大使阮氏明月在保加利亚司法部总部会见了保加利亚司法部部长尼古拉·奈德诺夫(Nikolay Naydenov),并举行工作座谈。双方就加强在新时期两国法律与司法领域合作的各项措施进行了工作交流。

附图。图自互联网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卢森堡大公国国庆日

值此卢森堡大公国国庆日(6月23日)之际,2026年6月23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向卢森堡大公纪尧姆(Guillaume)致贺电;政府总理黎明兴向卢森堡首相吕克·弗里登(Luc Frieden)致贺电;国会主席陈青敏向卢森堡国民议会议长克劳德·维斯勒(Claude Wiseler)致贺电。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阮明姮和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部长马特·西斯尔思韦特。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澳大利亚促进合作 迈向成功举办2027年APEC会议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阮明姮分别同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部长马特·西斯尔思韦特和副部长乔治·米纳、亚太经合组织(APEC)高官杰里米·格林、第一助理部长保罗·格里菲斯以及APEC研究中心执行主席克雷格·埃默森举行了会谈。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会见古巴总理曼努埃尔·马雷罗·克鲁斯。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古巴在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合作

越通社驻哈瓦那记者报道,6月20日至22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特使身份率团访问古巴,向古巴共产党通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成果,并就两党两国合作情况交换意见。

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艮廷才主持新闻发布会。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 公布两项法律与司法领域法令修正案

6月23日上午,国家主席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主席关于第十六届国会常务委员会日前通过的两项法令的主席令,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合并法令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和《人民法院适用行政处理措施程序法令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两项法令均于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