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不断努力确保所有人均能充分享受人权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次会议2月28日上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一般性辩论会。越南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世贸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团长杨志勇大使出席。
越南不断努力确保所有人均能充分享受人权 ảnh 1越南代表团。(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次会议2月28日上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一般性辩论会。越南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世贸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团长杨志勇大使出席。

越通社驻日内瓦记者报道,杨志勇大使强调,《世界人权宣言》通过70年来,在促进和保障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和发展权利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并成为各国和国际组织的首要优先之一。尽管如此,人类继续面对武装冲突、不平等、贫困和气候变化等的负面影响。杨志勇表示, 为了解决这些挑战,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和对话,制定以人为中心的的政策,让经济全球化和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成果惠及所有人群。

杨志勇强调,越南严格履行各项国际承诺,包括完成《联合国反酷刑公约》(UNCAT) 、《联合国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国别报告以及履行第二期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各项建议,并为第三期普遍定期审议做出准备。

杨志勇特别强调了越南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所提出的优先和倡议,包括介绍和宣传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关于气候变化和人权的相关决议;举办有关保护和促进弱势群体权利的各场国际研讨会、举办“信息技术与传媒在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以及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等方面的作用”的国际座谈会等等。 杨志勇强调, 越南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使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为保障和促进人权的有效机制。

杨志勇特别强调了越南在完善法律体系、制定和实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相关国别方案(国家行动计划);开展相关计划,协助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获取社会资源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就。杨志勇大使提及越南所面对的挑战, 同时表示,越南将不断努力保障所有越南人能充分享受人权。

当天,杨志勇在《世界人权宣言》诞生70周年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计划 25周年纪念峰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了人权的普世价值,同时强调了兼顾各国和各地区的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因素等的重要性。

杨志勇重申, 世界应比任何时候都要加强合作和对话,解决不平等问题,使所有人均能享受经济全球化和第四次工业革命成果,不让任何人掉队。(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图自越通社

越中关系进入日益有效务实的新发展阶段

越通社驻华记者报道,在出席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CAEXPO)暨2025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CABIS)框架,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

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图自越通社

第70号决议: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

9月16日上午,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主任阮青毅就政治局于2025年8月20日颁发关于《越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2030年的目标和2045年的愿景》的第70-NQ/TW号决议作了专题报告。

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巩固越俄安全领域合作

9月1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9月16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外交部代部长黎怀忠在全国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各项决议的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指出,第59号决议的出台是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越南融入国际体系的历史性转折点,确立了融入国际体系是越南坚定迈入新时代的战略动力。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出席东盟检察长会议。图自保护法律报

越南积极同东盟携手打击跨境犯罪

9月15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与印度尼西亚、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9个东盟成员国的总检察长共同签署联合声明,推动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合作。

越马旅游推介活动在胡志明市举行。(图片来源: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

培育和维护越马友谊

越南和马来西亚都是东南亚国家,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始于数个世纪前。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克服了地区风风雨雨的种种困难,成为两国共同的骄傲,为两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议,将为实现发展突破注入新的强劲推动力

在会议上发言时,苏林总书记明确指出,第59号决议及第70、71、72号三项决议贯穿始终的精神是:从“颁布方针”迅速转化为“执行管理”,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以实际成效为衡量标准。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将决议内容转化为日常工作、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资源、期限、可量化指标,并进行监督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