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越南为新型研究反应堆和核电发展做准备的背景下,相关机构正在完善《原子能法》(修订版),加强与国际合作伙伴在核安全、核安保和核监督领域的合作,并为实施核科学与技术中心(CNEST)项目及核电厂建设做好准备。
积极参与关于核能的国际公约
与其他能源不同,核电发展几乎是唯一需要充分遵守国际监管和合作规则的技术,特别是在核安全和核监督方面,有助于确保核电站的安全运行,安全接入国家电网。因此,越南与其他首次发展核电的国家一样,需要全面参与关于核领域的国际公约。
核能专家、前越南原子能研究院副院长范维显教授表示,越南积极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各项国际公约,自1957年成为IAEA的正式成员,重点关注核安全、核安保以及防止核武器扩散领域。越南还加入了《核不扩散条约》(NPT),对所有国家,包括拥有核武器和没有核武器的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入该条约,国际原子能机构已帮助越南维持大叻核反应堆的运行,并在工业、农业、医疗和辐射安全等领域实施多项重要的核应用。
近日,在2025年3月初于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的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理事会定期会议上,越南签署了与若干国家关于民用核能合作的协议,涉及合作建设核电站。
在核能发展过程中,核监督和核赔偿是需要按照国际规定和承诺执行的重要内容。关于此事,原越南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黄有晋表示,目前越南尚未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因此需要国家出台核赔偿政策声明,以便在谈判和签署涉及核赔偿的核电站和新型研究反应堆建设的政府间协定;同时,需要在《原子能法》(修订版)中详细规定核赔偿事项,确保符合国际惯例,并能够在与各国合作建设核电厂和新型研究反应堆的政府间协议中得到应用。
核电发展的法律框架
关于完善核能发展的法律政策,科技部副部长黎春定建议,核与辐射安全局应与原子能领域的相关单位一起重新评估越南在重启核电计划时的国家基础设施,制定核电发展的整体规划,执行政治局关于科技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决议,以及国会关于建设宁顺核电项目特殊机制政策的决议。
越南科技部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阮俊凯表示,在2025年,该局将完成《原子能法》(修订版)制定工作;加强并确保审批签发许可证工作质效,完成核辐射安全检查计划,特别注重有效执行国际合作活动,增强技术能力,扩展与外国合作伙伴在核安全、安保与核监查领域的项目与合作计划。核与辐射安全局还将发挥在国际公约和协议方面的国家牵头作用,确保越南在核安全、核监督和核技术支持方面履行与国际伙伴的承诺,尤其是在越南重启核电计划并建设宁顺核电站时。
3月27日,在越南国会科技、环境委员会与宁顺省人民委员会就《原子能法》(修订版)和宁顺核电项目进行的工作会议上,宁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郑明煌表示,宁顺省已在辐射安全、核安全和核监督和应对该省境内核事故等管理工作中同科技部核与辐射安全局进行合作。郑明煌建议,在《原子能法》(修订版)中应补充关于核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和一些定义,如:核监督、放射性废物管理、已使用的放射源、已使用放射源的存储、核事故责任等。(完)

加快完善和领域法律体系 推动核能创新应用
科技部部长黄成达表示,目前,科技部正在紧急制定《原子能法》(修正案)草案。这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旨在为宁顺核电站项目、同奈核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等重要项目提供坚实的法律框架,为越南原子能行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