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国会审议《关于试点实施岘港市发展特殊政策机制的决议草案》

5月21日,政府颁布关于《国会关于组织岘港市城市政府模式及试点实施岘港市发展特殊政策和机制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国会的决议草案)的第74号决议。

国会副主席陈光方主持会议。图自越通社
国会副主席陈光方主持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21日,政府颁布关于《国会关于组织岘港市城市政府模式及试点实施岘港市发展特殊政策和机制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国会的决议草案)的第74号决议。

政府在第74号决议中要求计划与投资部对提请政府关于国会上述决议草案相关档案内容全面负责。计划与投资部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代表政府签署政府关于国会的决议草案的呈文,并提请国会在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做出决定。

国会于2020年6月19日签发关于试点组织岘港市城市政府模式及试点实施岘港市发展特殊政策和机制的第119号决议实施3年后,在国家行政机构运行效力和效果,推进市政府对郡、坊政府的分权和授权等方面已取得一些突出结果。然而,岘港市在郡、坊人民委员会组织、财政机制;连通坊干部和公务员编制、郡坊人民议会审权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第119号决议主要集中试行城市政府模式,仍缺乏优越性、突破性、动力性和传播性的特殊政策和机制。

决议草案起草的目的在于制定特殊、优越性的政策和机制来发挥优越性,克服第119号决议中关于城市政府模式的不足之处、面临的困难,为发挥潜力、优势,创造突破口,解决城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堵点等打下法律基础,从而建设和发展岘港市,完成越共中央政治局和国会各项决议中所提出的目标。(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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