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是依照罗马签订的《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的一项条约,目的是为了在数字环境中更好地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涉及“发行权”、“复制权”、“出租权”、通过无线和有线方式进行传播的“广播和向公众传播权”等权利。该条约凸出了关于数字环境中保护表演活动和录音制品的规定以及关于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规定。(完)
越通社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是依照罗马签订的《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的一项条约,目的是为了在数字环境中更好地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涉及“发行权”、“复制权”、“出租权”、通过无线和有线方式进行传播的“广播和向公众传播权”等权利。该条约凸出了关于数字环境中保护表演活动和录音制品的规定以及关于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