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恩苏中将表示,现金流是重要的因素。在某些案件中,当搜查时,有些嫌疑人在抽屉里有超过100亿越盾的现金。拿越亚公司案为例,潘国越供认获利4万亿越盾,并花8000亿越盾贿赂他人。
公安部发言人表示,警方严格按照越南中央反腐倡廉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示,集中精力,争取早日取得成效。
公安部发言人苏恩苏中将表示,关于“救援包机”案件,据调查人员称,扣除费用后,每次飞行的利润达数十亿越盾,而新冠疫情期间,航班近2000班。
在FLC案,根据初步调查结果,2016年9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郑文决指示郑氏明慧借用26个人的身份证开办20家企业,在41家证券公司开立450个账户以进行操纵股价行为,以6个FLC虚构市场供求关系,制造证券市场假象,初期非法获利9750亿越盾,对投资者造成的重大损失。
公安部调查机关已收到557份关于郑文决及其同伙操纵市场的控告书。“越亚案或在国外营救公民案也是利用政策谋取私利”苏恩苏中将如此强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