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国防部刑事调查机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对阮文山和黄文同予以逮捕(此前,国防部刑事调查机构以涉嫌《刑法》第353条第四款规定的“贪污罪”对阮文山和黄文同起诉,对被告人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措施)。
此前,越共中央书记处2021年10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免去阮文山中将、黄文同中将、范金厚中将、裴中勇少将和尹宝决少将的党内职务。
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免去阮文兴大校的党内职务。
2021年10月22日,政府总理决定撤销阮文山中将的海警司令职务;撤销范金厚少将的海警副司令兼参谋长职务;撤销尹宝决少将的副政委兼政治主任职务;撤销阮文兴大校的海警副司令职务;撤销黄文同中将的原海警政委资格;撤销裴中勇少将的原海警司令资格。
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案件,引起舆论关注和热议。中央军委常委会指示军队司法机关继续扩大调查,查明有关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确保从严、依法、不设禁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