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签发了第1445/QĐ-TTg号决定,对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潘文买当选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同时,政府总理签发了第1444/QĐ-TTg号决定,对阮成峰免去任期2021~2026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职务,以便担任新职务作出批复。
此前,8月24日,在第十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任期2021~2026年)第二次会议上,与会的89名代表中的89名代表对免去阮成峰的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投了赞成票。
其后,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团长潘文买被胡志明市人民议会推荐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任期2021~2026年)人选。
与会的89名代表中的87名代表对选举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潘文买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任期2021~2026年)投了赞成票。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买1973年出生于槟知省;越共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五届国会代表;曾经担任槟知省团省委书记、越南青年联合会主席、槟知省省委常务副书记、槟知省人民议会主席、槟知省省委书记等职务。
2021年6月1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潘文买参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并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副书记(任期2020 ~2025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