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黄忠海同志和赵才荣同志纪律处分

2020年1月1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越共中央总部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审议和决定给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原政府党组成员、原政府副总理黄忠海和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原河江省委书记赵才荣纪律处分。
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黄忠海同志和赵才荣同志纪律处分 ảnh 1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原政府党组成员、原政府副总理黄忠海。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20年1月1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越共中央总部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审议和决定给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原政府党组成员、原政府副总理黄忠海和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原河江省委书记赵才荣纪律处分。

据中央政治局,黄忠海同志在任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副总理职务期间在指导落实太原钢铁公司扩大生产项目第二期工程(TISCO II项目)过程中犯下严重错误和出现违规行为,如失职失责,不审议和彻底考虑各部门的意见,意见不明白和缺乏逻辑性,不符合于EPC一号合同,违反政府关于审议关于TISCO II项目的建材价格一些新变化、调整EPC一号承包合同总额和增加合同C部分的费用等的工作规章制度;对调整TISCO II项目投资总额和优惠贷款提出意见,违反国家关于投资贷款和出口信贷的规定。

黄忠海同志没有按照政府的工作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指导进行检查,因此不及时发现各违法违规行为。黄忠海同志所犯下的错误和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引起社会舆论不满,影响到党组织和他个人的信誉,需按照党的规定严格处置。

在审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其原因以及黄忠海同志的工作过程以及对党和国家的贡献后,中央政治局已按照于2017年12月15日颁发的关于对违纪违规党员和党组织进行纪律处分的第102号规定给予黄忠海同志警告处分。

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黄忠海同志和赵才荣同志纪律处分 ảnh 2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原河江省委书记赵才荣。图自越通社

对于赵才荣同志,中央政治局认为,赵才荣同志在任越共中央委员、河江省委书记期间已在2018年国家高中毕业和大学入学统一考试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在领导和指导落实检查、监督、监察、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失职失责;在发现违规行为后不坚决、及时和严格处理出现违规行为的组织、个人。不严格遵守政治局关于党对维护法律机构的领导的规定。

赵才荣的妹妹在国家高中毕业和大学入学统一考试中也出现违规行为。在发现后他还回避责任、违反干部党员树立榜样的责任。

赵才荣同志所犯下的错误和违规行为对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其个人的信誉产生消极影响。

在审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其原因后,政治局已根据于2017年12月15日颁发的关于对违纪违规党员和党组织进行纪律处分的第102号规定给予赵才荣同志谴责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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