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24日透露,该机关刚结束对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Agribank)西贡分行和胡志明市部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欺诈和因渎职行为造成财产严重损失等的调查,并依法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9名被告人包括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前西贡分行行长范氏梅算和费氏蜂、前副行长杜氏燕、该分行干部和有关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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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显示,越裔美国人黄进勇在胡志明市成立6家公司,并雇用人当经理,被雇用经理同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西贡分行签署贷款合同,但未能按照贷款合同支付贷款利息。
2009年11月,黄进勇与范氏梅算通过虚构投资项目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为900亿越盾(约合409万美元),并使用该笔贷款支付其六家公司的贷款利息。
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黄进勇指导属下员工虚报利润骗取银行贷款。明知黄进勇此次贷款是借新债还旧债,但范氏梅算仍指示属下人员继续为其提供贷款。
此前2009年4月份,胡志明市AND公司经理黄文强虚构在平福省种植橡胶树投资项目并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西贡分行申请贷款,骗取该银行贷款750亿越盾。已知贷款人AND公司无偿还能力但该行副行长费氏蜂仍照样批准该公司的财务评估报告及贷款合同。
上述被告人的违规行为导致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西贡分行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500亿越盾,目前黄进勇已逃到国外,被公安机关通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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