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税务总局表示,迄今为止,已有120家外国供应商注册、申报和纳税。2024年外国供应商缴纳税款总额达到近8.7万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为24.9亿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26%。
据统计,通过跨境数字服务供应商的外国供应商纳税总额分别为 11680 亿越盾(2019 年)、11440 亿越盾(2019 年)和 15910 亿越盾(2021 年)。
据税务总局,当电子商务交易完全通过互联网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时,跨境电子商务的税务管理仍面临一些困难,对于没有在越南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供应商,缴税情况更难管理。
因此,近期税务总局开展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电子商务活动特别是跨境交易的税务管理。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完善法律体系,还注重应用技术、改进数据库和加强宣传,如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完善税收政策、税务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与此同时,本着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如从各家银行、电子钱包、在线支付服务提供商、国际卡组织等建立大数据数据库,研究应用识别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应用等。
今后,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对通过电子门户申报纳税的国外供应商数据库进行分析,总结国际经验,核查大型科技企业的运营模式,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修改补充“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确保其符合数字经济商业模式,为国内外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