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越南13项法律正式生效

越南13项法律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越南13项法律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上述法律包括:《就业法》、《医疗保险法》(修正案)、《外国人在越南出入境、过境和居留法》、《建设法》、《破产法》、《公共投资法》、《海关法》、《公证法》、《环保法》、《内河水上交通运输法》(修正案)、 《税务 法》(修正案)、《植物检疫保护法》和《婚姻家庭法》等。

——越南 《就业法》共有7章62条,调整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市场信息、评价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证书、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等5大问题。

——越南《医疗保险法》(修正案)的新点是将“有责任参加医疗保险”的形式改为“医疗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的规定,面向实现全民医疗保险。

——《外国人在越南出入境、过境和居留法》共有9章55条,规定持有多种护照的外国人在越南出入境、过境和居留时只能使用同一本护照,避免在对外关系、刑事、民事工作发生复杂问题,同时保障国家的统计工作。

——共有10章168条的2014年《建设法》基本内容是革新项目管理方式和内容,旨在对使用国有资本的项目进行严格管理,避免损失和浪费,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为其他经济成分各组织、个人投资于建设项目创造便利条件。

——《破产法》共有14章133条,规定递交破产申请书的程序、手续、受理和办理破产手续,在破产解决过程中确定财产义务和保护财产安全的措施,恢复经营活动手续,宣布破产和执行破产决定。

——《公共投资法》共有6章108条,为提高公共投资效果创建法律依据。

——《海关法》通过实现符合国际惯例的现代海关管理制度全面革新海关活动,为保护国家主权利益和国家安全,招商引资,提高各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2014年《公证法》对公证员的标准实行更严格的规定,提高公证员的责任感,承认公证处和公证办公室的两个类型,规定公证员职业责任保险是强制保险。

——2014年《环保法》共有20章170条,旨在保障人民在健康环境中生活的权利。

——《内河水上交通运输法》(修正案)补充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发展原则的规定。此外,这项法律还补充内河水上交通的搜寻救难规定。这是人道主义的活动,要求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实现的。

——《税务法》(修正案)规定对特困地区合作社和企业在农水产品加工活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大力促进行政改革,现代化税务管理工作。

——《植物检疫保护法》共有5章77条,补充植物检疫与保护活动的一些新原则,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

——《婚姻家庭法》共有9章133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据此男满20周岁,女满18周岁可以结婚;补充人道目的代孕的规定等。(越通社-VNA)

更多

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市民和企业来办理行政手续。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

12月31日,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该市行政手续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朝着建设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的现代行政体系不断推进。

越南在日知识分子协会主席黎德英。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激发知识资源的新气象

越南在日知识分子协会主席黎德英认为,越南党和国家倾听与务实吸纳意见的精神创造了"新气象",有力推动了海外侨胞知识分子群体的参与和贡献。他表示,在日越南知识分子正从建言献策转向直接参与落实国家战略发展目标。

国会表决通过2025年《教师法》。图自越通社

越南多部重要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自2026年1月1日起,越南多部重要法律将正式施行,包括:2025年《就业法》、2025年《教师法》、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法》、2025年《参与联合国维和力量法》、2024年《未成年人司法法》等。

纪念八月革命胜利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80周年庆典的海外越南人方阵。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将国家建设的渴望转化为切实行动

曾任德国内政部移民局高级专员胡玉胜在接受越通社采访时表示,越南党和国家始终通过多种机制倾听民意,为海外侨胞参与国家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将其爱国热情和报国愿望转化为具体行动。

越南和平委员会成立75周年(1950~2025年)纪念典礼。图自越通社

越南和平委员会:在越南民间外交史上留下深刻而突出的烙印

75年来,越南和平委员会始终坚持将和平目标同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平运动,形成对外工作合力。在世界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委员会将继续发挥民间外交骨干作用,为和平、合作与可持续发展贡献积极而负责任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