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开展2018年首次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行动

4月22日,越南海警编队CSB-8003号舰船和CSB-8005号舰船离开海防市东海港,开始前往北部湾海域参加2018年第一次越中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行动。
越中开展2018年首次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行动 ảnh 1参加越中联合检查行动的越南海警力量。越通社记者 祥安 摄

越通社海防——4月22日,越南海警编队CSB-8003号舰船和CSB-8005号舰船离开海防市东海港,开始前往北部湾海域参加2018年第一次越中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行动。

此次联合检查中方派出中国海警3305号舰和45111号舰两艘舰船执行任务。越方指挥长为越南海警一区司令部副司令陈文诗大校,中方指挥长为中国南海分局副局长刘添荣。

[越柬海军年度海上联合军事演习圆满结束]

越中开展2018年首次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行动 ảnh 2越南海警力量为越中联合检查行动做准备。越通社记者 祥安 摄

这是越中两国海上执法部门在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委员会的框架下,自2006年开始以来第十五次在越中北部湾共同渔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执行情况、维护越中两国传统友好关系,提高两国海警配合机制效果,维护并可持续开发共同渔区的自然资源等。同时参加互访交流活动,就海上渔业管理活动进行经验交流,开展海上紧急情况搜救演习活动,互相通报各方执行《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中各项规定以及保障海上安全秩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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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海警一区司令部副司令陈文诗大校介绍此次海上联合检查行动的相关信息。越通社记者 祥安 玉李 摄

北部湾是一个天然的半封闭潜水海湾。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北部湾丰富的渔业资源,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越中两经过政府经过多次谈判和磋商,于2000年12月25日签署了《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并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每年进行一次渔业联合检查。2016年8月26日,中越海警在北京举行首次会晤,签署了《越中海警第一次工作会晤会议纪要》,将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联合检查行动增加为每年两次,一般在4月份和11月份进行。(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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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图自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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