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

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于10月26日下午召开。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东盟各国领导、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及东盟秘书长一同出席会议。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 ảnh 1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于10月26日下午召开。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东盟各国领导、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及东盟秘书长一同出席会议。

会上,东盟各国与中国盘点了过去一段时间合作情况,一致认为东盟—中国关系已迈上更高台阶并在各方面上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促进疫后恢复方面的合作已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东盟国家感谢中国在疫情爆发后给予及时的帮助。李克强表示,中方主张继续协助东盟抗击疫情,愿与东盟配合成功实现复苏。中国将增加对东盟国家疫苗和抗疫物资援助以及助力提高东盟预警能力。

李克强倡议成立东盟—中国公共卫生科技合作中心,通知继续向东盟—中国合作基金会提供1000万美元。

李克强认为,双方应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带来的机会,深化经济融合,维护区域供应链和生产稳定,推动包容发展,加快科技创新速度,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加强环境保护。中国也将继续向东盟学生发放奖学金,为在中国东盟各国留学生创造便利条件等。

李克强对东盟在地区和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表示支持。中国和东盟就多边合作有相似观点,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发挥中心作用,承诺协作配合共同应对各种挑战等。

参会代表强调,包括东海在内的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是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与共同利益。在此基础上,各国承诺继续全面高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早日达成务实高效、具有实质性且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等。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 ảnh 2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强调,东盟和中国在各个领域上构建了全面、丰富、实质性的合作平台,互为主要传统伙伴,展现了双方在相互信任、互相理解和尊重、互利合作基础上共同培育双方关系的强有力承诺和巨大努力。 范明政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各方要携手并肩,强化责任担当,继续秉持多边主义、平等合作、相互尊重、互利共赢,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作出贡献。

范明政希望中国继续参与区域和国际合作,维护和平稳定环境,控制疫情,促进复苏和可持续发展。范明政感谢并高度赞赏中方已帮助包括越南在内的东盟各国控制疫情、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建议双方促进经济合作,尽快恢复地区航空、旅游、生产和供应链,为人员和商务人员安全出行创造便利条件。

范明政再次强调东盟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并建议认真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尽快达成务实高效、具有实质性且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COC),把东海建设成为和平、稳定、友谊与合作之海,为实现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的共同目标作出贡献。

双方一致同意举办东盟—中国关系建立30周年纪念峰会。会议结束前,东盟和中国领导通过了东盟—中国关于配合支持《东盟全面复苏框架》联合声明以及关于绿色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完)
越通社

更多

 美国DMV地区企业家与爱国人士俱乐部主任加里·青阮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意见征询:在国家发展事业中充分发挥侨胞的能力和智慧

据越通社驻华盛顿记者报道,迎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包括美国华盛顿首都地区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地区(简称为DMV地区)企业家与爱国人士俱乐部认真研读了大会提请大会的文件和报告,并以真诚、客观、建设性的精神提出了意见建议,体现了成员们对祖国建设与发展的热忱与责任感。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于2025年8月访安期间会见安哥拉共和国总统若昂·曼努埃尔·贡萨尔维斯·洛伦索(João Manuel Gonçalves Lourenço )。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安哥拉建交50周年:越安关系继续呈现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发展势头

尽管越南和安哥拉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大洲,但两国始终保持着密切而高效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源于两国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历史,并在过去半个世纪中不断得到巩固与发展。2025年是越安建交50周年(197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2日),两国开展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加深两国人民互相了解与友谊。

消费者在超市购买食品。图自越通社

加强在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签发了中央书记处关于《继续落实〈中央书记处于2019年1月22日发布关于加强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和国家管理责任的第30-CT/TW号指示〉的第207-KL/TW号结论》。

《〈价格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将由县级人民委员会负责的物价平稳职责下放给乡级人民委员会执行。图自越通社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讨论四项法案

按照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11月12日,国会在大会堂就《〈刑事判决执行法〉修正案(草案)》、《临时拘留、临时监禁及禁止离开居住地执行法(草案)》、《〈价格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和《〈越南民用航空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