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分组讨论四部法案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期间,11月15日上午,国会听取关于《投资法(修正案)》、《企业法(修正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其后,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上述法案。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分组讨论四部法案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期间,11月15日上午,国会听取关于《投资法(修正案)》、《企业法(修正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其后,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上述法案。

根据国会法律委员会在国会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所作的《投资法(修正案)》审查报告,该法案对2014年《投资法》36个条款进行修改,补充4个条款和取消2个条款。调整内容包括《投资法》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国际条约的应用原则;经营投资政策、禁止经营投资的行业、限制性投资经营行业;投资优惠等。

关于《企业法》,对该法进行修正目的在于对党的主张政策进行法制化,确保法律体系的配套性,解决该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而进一步改善经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帮助企业节约成本,同时提高企业管理质量,满足融入国际经济的要求。

《企业法(修正案)》对2014年《企业法》的66个条款进行修正,补充1个条款,取消1个条款。调整内容围绕国有企业、股东权利、有表决权优先股、债券发行、个体户等。

下午,国会将听取关于《〈法规文件颁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青年法(修正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其后,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上述两部法案。

《〈法规文件颁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对《法规文件颁布法》进行修改补充内容包括保持党对法规文件制定与颁布的领导作用;有关机关在法律、法令、决议草案梳理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及其责任;补充法规文件颁布形式等。

《青年法(修正案)》包括6章62条,较2005年《青年法》相比增加了26条。第八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将对关于越南青年国家委员会的规定、青年权利与义务、国家对青年的政策等内容进行讨论。(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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