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举行会谈

应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的邀请,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Milos Zeman)与夫人于2017年6月6日至8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举行会谈 ảnh 1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在欢迎仪式上。(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应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的邀请,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Milos Zeman)与夫人于2017年6月6日至8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6月7日上午在主席府,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已主持隆重仪式,欢迎米洛什·泽曼总统和夫人访越。欢迎仪式后,陈大光与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举行会谈。 

会谈上, 两位领导互相通知各自国家情况,就推动双边合作的具体措施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

两位领导高度评价越捷经贸关系稳定发展,最近几年双边贸易金额年均达2.5亿美元。为了推动两国经济合作迈上新台阶,两位领导一致同意继续提高双边经济合作混合委员会机制的效果,加强贸易与投资促进力度,鼓励两国企业加强对接、互相了解彼此市场,特别是了解捷克具有优势和越南具有需求的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加工、药品、城市规划、公共交通、环保和水资源管理等领域的合作机会。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国防安全、文化、教育培训和科技等领域的合作。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举行会谈 ảnh 2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举行会谈。(图片来源:越通社)

陈大光感谢捷克国家和人民已为旅捷越侨社群的生活和工作创造便利条件,表示相信旅捷越南人社群将继续发挥好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发展的桥梁作用。 

两位领导对两国在各国际场合上保持密切配合表示满意。米洛什·泽曼表示,捷克将支持越南加强与欧盟的关系,支持越南欧盟自贸协定尽早签署和得到批准以及欧盟尽早承认越南市场经济地位。

关于东海问题,两位领导一致认为需在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 (DOC)、各外交和法律程序等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各争端。 

会谈结束后,陈大光与米洛什·泽曼共同出席两国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包括:《被判刑人员移交协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合作协议》等。 

其后,陈大光与米洛什·泽曼共同会见记者,通报了会谈结果。

值米洛什·泽曼访问越南之际双方已发表了联合声明。(越通社—VNA)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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