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庆和省——庆和省人民法院一审6月29日公开开庭,按照《刑事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并以“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为由对阮玉如琼进行审理。
被告人阮玉如琼出生于1979年7月18日,庆和省人,2016年10月10日被庆和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起诉并拘留。
【两名越南人因利用社交网从事反国宣传而被捕】
据庆和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0年阮玉如琼注册一个脸谱账户,用户名为“Mẹ Nấm”,其后多次改名为“Mẹ Nấm Gấu”、“Nguyen Nhu Quynh” 、“Nguyễn Ngọc Như Quỳnh”。从2012年至2016年10月,阮玉如琼在个人账户上公开发布恶意诽谤、诋毁和唱衰越南共产党的政策主张和歪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法律,污蔑革命历史和破坏民族大团结等的文章,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领导和社会管理能力的信任,同时鼓动群众对抗政府,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2013~2016年间,阮玉如琼多次接受外国媒体记者的采访,从而提供有关越南历史、经济、国防、外交、法律等领域以及越南民主和人权问题的虚假信息。
【涉嫌煽动宣传反对国家罪的三名被告人】
2014年,阮玉如琼在其个人脸谱账户上发布“Stop police killing civilians”(警方停止杀害平民),其中提供其从各新闻网上收集有关在越南全国范围内与警方接触后死亡的31个事件的信息。但是,对于上述信息,阮玉如琼不了解调查结果的官方信息,故意歪曲事实,企图让读者误解问题的本质,侮辱和诋毁人民公安部队,破坏警民关系。
阮玉如琼还多次组织或参加反政府活动。
据庆和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罪名成立将被判有期徒刑3-12年。按计划,法院于6月29日至30 开庭审理此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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