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韩工贸部长级会谈在首尔举行

据越通社驻首尔记者报道,在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武文赏对韩国进行工作访问期间,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于8月2日下午在首尔与韩国新任贸易、工业和能源部长李昌阳举行双边会谈。
越韩工贸部长级会谈在首尔举行 ảnh 1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右)与韩国新任贸易、工业和能源部长李昌阳。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首尔——据越通社驻首尔记者报道,在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武文赏对韩国进行工作访问期间,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于8月2日下午在首尔与韩国新任贸易、工业和能源部长李昌阳举行双边会谈。

阮鸿延回顾了双边合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并再次强调双方在越韩贸易、工业和能源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达成共识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到2023年底双边贸易额达1000亿美元的目标。

阮鸿延建议韩方全力推动《行动计划》,以实质性和有效的方式实现到2023年双边贸易额达1000亿美元的目标;指导韩国有关部委为越南商品尤其是农产品和加工食品进军韩国市场创造便利条件;消除影响越南向韩国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的技术措施;限制对越南商品的贸易救济措施;支持越南开展贸易对接和推广活动,让越南商品深入Lotte、E-mart、HomePlus、CJ Home Shoping等韩国主要分销渠道;为越南工贸部开设贸易、贸易救济、配送和物流、造船等领域的人力资源培训项目提供资助。

李昌阳完全赞同阮鸿延的意见,并强调,韩方愿与越南在优质人力资源培训和技术转让以及采矿和选矿领域的开展合作。双方一致认为,双边合作应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旨在尽快实现双边贸易平衡。

李昌阳强调,韩国投资者有意在越南开展长期投资,希望越南工贸部继续关注并为韩国企业对越投资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会谈结束时,两国部长同意今年底在越南共同主持越韩贸易、工业和能源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越韩自由贸易协定执行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而推动两国高层领导确定的到2023年底双边贸易额达1000亿美元的目标。(完)
越通社

更多

第七次越菲国防政策对话会在河内召开

第七次越菲国防政策对话会在河内召开

11月26日下午在河内,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国防部副部长黄春战上将与菲律宾国防部副部长伊里内奥·埃斯皮诺(Irineo C. Espino)共同主持了第七次越南与菲律宾国防政策对话会。

越南妇女联合会主席阮氏线率团造访了老挝驻越南大使馆并致以节日祝贺。图自越南妇女报

越南妇女联合会向老挝驻越南大使馆致以国庆节衷心祝贺

值此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庆50周年(197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2日)之际,11月26日,由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越南妇女联合会主席阮氏线率领的越南妇女联合会代表团,造访了老挝驻越南大使馆并致以节日祝贺。

第15号台风移动方向。图自nchmf.gov.vn

总参谋部要求各单位主动应对第15号台风

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于11月26日向第4、5、7军区;防空-空军军种、海军军种;边防部队及越南海警司令部发出第6869/CĐ-TM号紧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第15号台风“天琴”(Koto)的应对准备工作。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世界经济论坛执⾏董事、⾸席技术官马思远。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会见出席秋季经济论坛的国际嘉宾

11 月 26 日上午,在胡志明市出席 2025 年秋季经济论坛期间,越南政府总理范 明 政会见了世界经济论坛执⾏董事、⾸席技术官马思远(Stephan Mergenthaler);马来西亚科技创新部部长郑立慷;柬埔寨工业、科技与创新部部长韩万迪。

洪水对得乐省水产养殖网箱造成了严重破坏。图自越通社

国家银行扩大对受自然灾害影响客户的支持范围

11月25日下午,越南国家银行宣布,已发布第10328/NHNN-TD号公文,要求第8、9、10和11区的信贷机构和国家银行分行重点实施相关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克服2025年10月和11月第12号和第13号台风以及洪水造成的损失,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稳定民生。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强化跨国毒品犯罪协同打击机制

在11月25日下午举行的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期间,多位国会代表就近期破获的“金三角”至越南1.2吨毒品走私案回应媒体提问。代表们一致认为,当前毒品犯罪呈现明显的国际化、组织化特征,亟需加强预防打击力度,完善跨国协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跨境毒品案件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处置。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姮与欧盟对外行动署亚太总局代理总司长葆拉·潘帕洛尼。图自越通社

越南和欧盟推动全面合作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姮11月24日在布鲁塞尔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总部与欧盟对外行动署亚太总局代理总司长葆拉·潘帕洛尼共同主持了第六次越南—欧盟联合委员会会议,旨在落实《越南与欧盟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议》(P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