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隆重开幕

5月20日上午8时整,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在首都河内国会大厦隆重开幕。在此次会议上,国会将按照视频会议形式和集中会议形式分为两阶段召开。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隆重开幕 ảnh 1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隆重开幕。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20日上午8时整,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在首都河内国会大厦隆重开幕。

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电视台、越南国会电视台对此次会议进行现场直播。

开幕式之前,5月19日,越南党、国家、祖国阵线领导以及国会代表前往胡志明主席陵上香和献上花圈。

在此次会议上,国会将按照视频会议形式和集中会议形式分为两个阶段召开。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从2020年5月20日至29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国会大厦主会场和全国63个分会场召开。第二阶段会议从2020年6月8日至18日在国会大厦召开。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将用大部分的时间讨论立法工作,同时对10部法案进行表决通过,和对其他6部法案提出意见。

国会讨论并通过若干重要草案,包括2021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 ,2020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调整的决议;批准《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的决议;批准《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的决议;公认并施行根据《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规定的争端解决机构的判决;加入国际劳工组织ILO第105号《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的决议等。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将讨论并通过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财政预算等问题。关于最高监察活动,此次会议将对“预防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政策和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并表决通过有关该内容的决议。

值得注意的是,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将不按惯例举行专题询问和回答询问活动。国会代表的询问将以书面形式提出,各位部长、政府成员将按照规定回答询问。

按计划,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将于2020年6月18日闭幕。(完)
越通社

更多

纪念八月革命胜利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80周年庆典的海外越南人方阵。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将国家建设的渴望转化为切实行动

曾任德国内政部移民局高级专员胡玉胜在接受越通社采访时表示,越南党和国家始终通过多种机制倾听民意,为海外侨胞参与国家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将其爱国热情和报国愿望转化为具体行动。

越南和平委员会成立75周年(1950~2025年)纪念典礼。图自越通社

越南和平委员会:在越南民间外交史上留下深刻而突出的烙印

75年来,越南和平委员会始终坚持将和平目标同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平运动,形成对外工作合力。在世界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委员会将继续发挥民间外交骨干作用,为和平、合作与可持续发展贡献积极而负责任的声音。

越南—瑞士经济论坛秘书长瑞秋·阮·伊申施密德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海外侨胞与祖国同心:为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而自豪

越南党和政府始终将海外越南人社群视为民族大团结事业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立场不仅体现于各项纲领性文件和决议中,更通过搭建对话平台、畅通建言渠道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得以落实,使海外侨胞能够切实参与到国家建设与发展进程中。越南—瑞士经济论坛秘书长瑞秋·阮·伊申施密德近日在日内瓦接受越通社专访时如此表示。

2025年3月1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大印尼运动党(Gerindra)主席普拉博沃·苏比安托宣布将越南—印度尼西亚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尼建交70年:相似性转化为战略力量

七十年前,苏加诺(Sukarno)总统与胡志明主席为越南与印尼关系奠定了基础。如今,基于坚实的历史基础,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正站在新的门槛前,双边关系有望取得突破,在全球竞争时代步入更深入、更务实的合作阶段。

越南再次高票当选2026—2028年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图自越通社

📝时评:确立国家在新纪元里的战略地位

2025年标志着越南发展进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转折点,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得到全面巩固。在世界形势错综复杂、难以预测的背景下,越南不仅要保持稳定,还要主动构建新格局,创造新动力,锤炼强大韧性,增强政策制定能力,从而为国家迈入可持续与繁荣发展的新纪元铺平道路。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加速完成“光中战役”,为越共十四大献礼

12月30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光中战役”中期总结会议,审核评估中部灾区房屋修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主会场设在政府总部,分会场设在广治、顺化、岘港、广义、嘉莱、得乐、庆和、林同等受灾的八个省市。

附图。图自越南律师报

对未成年犯罪人员采用电子监控措施

政府颁布第333/2025/NĐ-CP号决议,对在社区实施的转向处理若干措施;社区转向处理的职责、程序和手续;以及对未成年犯罪人员适用电子监控措施和社区再融入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