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2项法律和若干决议

国会利用大部分时间审议和表决通过12项法律和若干决议并对其他6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2项法律和若干决议 ảnh 1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在国会大厦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的结果。(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21日,越共中央委员、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在国会大厦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的结果。

介绍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的结果时,国会副秘书长、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黎部领表示,立法工作继续被国会确定为第三次会议的核心内容。国会利用大部分时间审议和表决通过12项法律和若干决议并对其他6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在本次会议上获得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均贯彻党的主张和决议精神,继续推进2013年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化,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国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法律基础并注入动力,同时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强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各国际条约和承诺本土化工作,服务国家在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上融入世界进程。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国家赔偿责任法》和《法律援助法》


此外,国会批准了2015年财政决算。关于国家重点项目的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国会谨慎全面客观地分析讨论,同意将该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分开,作为一个单独项目,旨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国会讨论并通过有关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决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出有关任命黎红光和阮文进两名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建议。

国会集中对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执行情况和2017年头几个月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并提出执行2017年最后几个月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措施,确保胜利完成2017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国会对2011-2016年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行使最高监督权;表决通过2018年国会监督工作计划和有关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相关法律法规(2011-2016)”最高监督工作组的决议。

关于质询和答复质询活动,黎部领表示,在为期三天的质询和答复质询活动中,国会听取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卫生部部长、计划与投资部部长就重要且突出问题答复质询。

对此次会议的积极改变做出评价时,阮幸福指出,此次会议出现重要的创新和改进,即就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现场讨论以及质询和答复质询活动的时间较以前适度延长。讨论和争论氛围活跃热烈、 坦白真诚,表明越南国会已逐步从演讲的国会转化为争论的国会,国会代表不仅与政府成员进行争论,还与其他代表就许多异议问题进行争论。接受质询的政府成员直接解答并认真吸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进而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越通社-VNA)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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