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按计划,6月14日上午,国会代表表决通过《机动警察法》和国会《关于2023年成立国会专题监督组的决议》。其后,国会代表在会场就《基层民主法》草案进行讨论。下午,国会代表在会场就《反家庭暴力法》(修订版)草案进行讨论。
颁布《基层民主法》的目的是完善在基层实施民主制的法率,确保国家政权属于人民;继续肯定我国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确保地方政权、单位和企业的运营和问责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提交国会并征求国会代表意见的《基层民主法》草案共有7章74条,规定了在基层实施民主制的一般性问题;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组织、任务和职权;确保在基层落实民主制的措施;地方乡级政权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雇主和中央政府、各部委行业及各级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确保在基层执行民主制相关法律的责任。
颁布《反家庭暴力法》(修订版)的目的是根据 2013 年宪法,朝着加强保护人权措施的方向完善反家庭暴力的体制;提高国家和社会机制的有效性和效率以及家庭在这一领域的作用,为保护家庭和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价值,促进新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提交国会并征求国会本次议意见的《反家庭暴力法》(修订版)草案共有6章62条,其中对现行法律的42条进行修改和补充,增添全新 17条,删除3条,比现行法增加16条。
《反家庭暴力法》(修订版)的内容侧重于政府在 2020 年 12 月 12 日签发的第 178 号决议(178/NQ-CP)中所批准的若干政策的三项主要内容,包括:防范家庭暴力发生措施,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和支持;保障防范家庭暴力发生的协调机制和条件;鼓励家庭暴力防范工作社会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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