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3月13日至15日,由越南海警法律副司令武忠坚少将率越南代表团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信息共享中心( RECAAP-ISC ) 执行委员会第18次成员会议。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此次会议吸引来自21个成员国的执行委员会成员和官员以及10个海事组织、航运协会、国际和地区研究机构等代表与会。
3月13日,越南海警法律副司令武忠坚少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肯定了越南参与《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有效打击海上犯罪的责任,并强调各国需要提高对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造成的海上安全形势和不稳定的认识,继续携手协调和共享信息;提高各国之间以及与《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信息共享中心协调行动的能力,以确保地区和世界各地所有海上航线的安全。
值此会议之际,越南海警代表团分别会见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等国海上执法机构领导人,交换信息并就共同努力合作预防犯罪,保护海洋环境达成了共识。
《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是通过防止亚洲海盗和武装抢劫来加强地区海上安全的政府间协定,并于2006年9月4日正式生效。越南政府于2006年5月10日批准并正式加入该协定。(完)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此次会议吸引来自21个成员国的执行委员会成员和官员以及10个海事组织、航运协会、国际和地区研究机构等代表与会。
3月13日,越南海警法律副司令武忠坚少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肯定了越南参与《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有效打击海上犯罪的责任,并强调各国需要提高对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造成的海上安全形势和不稳定的认识,继续携手协调和共享信息;提高各国之间以及与《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信息共享中心协调行动的能力,以确保地区和世界各地所有海上航线的安全。
值此会议之际,越南海警代表团分别会见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等国海上执法机构领导人,交换信息并就共同努力合作预防犯罪,保护海洋环境达成了共识。
《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是通过防止亚洲海盗和武装抢劫来加强地区海上安全的政府间协定,并于2006年9月4日正式生效。越南政府于2006年5月10日批准并正式加入该协定。(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