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交部于11月24日下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越南对中国在第19届东盟峰会上表示愿同东盟探讨制定《东海行为准则》一事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说:
“东海的和平、安全、稳定和自由航行是本地区以及各国的共同利益,有关各方应在遵守国际法律,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和平解决东海争端。
越南欢迎东盟和中国就恪守《东海各方行为宣言 》 (DOC) 达成共识,面向制定《东海行为准则》(COC)。”
对中国媒体于2011年11月22日报道称中国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 一 家旅游公司开发黄沙群岛的旅游线路发表评论时,我国外交部发言人说:“越南对黄沙和长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外国未经越南的同意在这两个区域上开展任何活动均被视为侵犯越南主权、违背DOC精神的行为 ” 。(完)
越南就第十一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开展磋商
11月24日至26日,第11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审议大会指定大会主席、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在奥地利维也纳主持了与各区域组织、缔约国以及设在维也纳的相关国际组织(其中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磋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