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签发关于越南外交部海外越南人事务国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职能、任务、组织结构细则的决定。
根据规定,海外越南人事务国家委员会是外交部直属总局级机关,帮助外交部执行海外越南人事务管理职能。
委员会负责对海外越南人事务相关法律草案、决议草案、长期战略计划、国家目标计划、行动计划以及重要提案和项目向外交部长提出参谋意见并递交政府、政府总理和主管机关。
委员会还负责对海外越南人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为海外越南人过上稳定的生活以及融入所在国社会,加强民族团结,保持越南文化特色创造便利条件,鼓励海外越南人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等。
委员会的其他任务是向海外越南人宣传党的主张和路线、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以及国家情况,依法开展关于侨务工作的国际合作等。
至于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委员会由综合研究局、信息-文化局、经济-科技关系局,法制-监察局,办公室和家乡杂志等6个单位组成。
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不超过4名。委员会主任由外交部长任免。外交部任命一名副部长担任委员会主任一职。委员会副主任由外交部根据委员会主任的提议任免。(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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